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与关怀指导下,市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医疗保障核心工作,锚定建设法治医保总目标,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关键着力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推动法治医保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2025年我局在省医保局组织的案卷评查中获评“行政执法案卷整体质量较好的市局”、报送的案卷被评为“行政执法优秀案卷”;成功揭榜全省跨部门联合检查标准统一项目;相关执法案例获评“2025年度济宁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医保建设,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推动医保法治建设工作开创新局面、起步新征程。2025年,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治建设工作5次。三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加强法治建设研究,听取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年召开局党组会议23次,工作例会24次,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于指导各项行政决策。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印发《济宁市医疗保障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目标任务、重点内容、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全市医保系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指引。二是制定标准化、清单化制度体系。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梳理形成“不罚轻罚”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无事不扰”企业名单以及“无感监管”事项清单等,切实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确保医保领域各项政策措施、行政决策不触碰法律红线;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各县市区案卷20余份,由业务骨干、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组成评查小组,采取现场打分、现场点评、汇总反馈、限期整改的方式进行评查,有效提升了全市医保系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宣讲会”,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常态化培训、法治素养提升培训学习考试200余人次、2025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达98%以上;七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目前我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有28人,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资格与持证人员岗位匹配情况,认真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申领、审验和培训考试,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接受执法全过程监督。
(三)持续优化医保营商环境,努力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27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提前实现“市域通办”,在全省举办的“基层医保巡回指导”培训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推进全民参保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参保推进会3次,参保率居全省前列。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将结算周期压缩至15个工作日,有效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压力。顺利完成异地就医政策调整,建立备案审核“日清零”机制,未出现负面舆情。加强农村偏远地区重点失能人员长护保障措施,通过增加基金总控等措施,鼓励机构提升失能人员的照护水平。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五个基本场景(挂号+结算+取药+取报告+问诊/诊间核验身份)全流程应用,医保钱包实现居民医保缴费、两定机构消费等基础场景应用。
(四)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医保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制定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做到职责任务目标明确;二是从局属各科室、单位挑选各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普法工作,构建专业素质过硬的普法宣传队伍;三是开展“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发放法治宣传手册10000余份、张贴法制宣传海报2000余份,法治宣传汇集参保群众3000余人。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等方式,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遵守医保法律法规的意识深入人心。四是将普法贯穿医保工作全过程。将普法工作与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实践相结合。五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普法宣传。通过自查自纠、“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引导医保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遵守医保领域法律法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5年,我局在法治建设领域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但距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距离参保群众对于高质量医保服务水平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法治能力建设有待强化。部分执法人员对医保法规的系统性掌握与运用能力不足,依法行政意识及法治思维在实际问题解决中的运用能力提升不够。二是医保法治宣传教育受政策专业性、群众就诊差异性及医疗行为复杂性影响,仍存在群众对政策解读理解不够透彻的情况。三是医保规范化体系化建设需持续深化,医保经办信息化水平与服务效能有待提升。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法治理念培育。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宣传,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加强执法人员常态化、专业化培训,注重医学、药学、法律等复合型知识培养。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考试,充实行政执法人员力量,探索建立稳定、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强化行政行为自我监督与纠错,全面提升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不断优化医保服务效能。持续助推“高效办成一件事”走深、走实,完善经办流程,改善服务方式。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积极探索医保待遇先试先行,推动医保改革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积极推动协同治理增效。积极向上级反映,推动健全医保法律体系和政策协同,细化配套实施细则。强化部门联动,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等机制,优化管理服务流程,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和群众就医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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