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3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济政字〔2026〕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实 施 意 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发展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数字强市建设为统领,锚定“走在前、勇争先”,按照“一个万亿、五个倍增”的目标要求,以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深化拓展“人工智能+”,统筹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服务数字化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塑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到2027年底,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路径更加成熟,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效能全面释放,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占比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锚定数字产业发展,筑牢数字经济核心支撑

(一)巩固提升特色产业。深入实施机器人“强链”工程,围绕智能制造、智慧矿山等“机器人+”方向,加大核心零部件和终端生产配套能力,加快发展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机器人产业基地。深入实施能源电子“聚能”工程,支持兖州区打造全国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大力推进集中式光伏,支持“光伏+屋顶”分布式发电,到2027年底,全市建成、在建光伏发电装机总量达到700万千瓦。深入实施汽车电子“融链”工程,发展动力电池管理系统、电动驱动系统、汽车电子元器件及零部件等,鼓励曲阜市、梁山县、济宁高新区等打造新能源汽车电子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

(二)聚力攻坚重点产业。深入实施集成电路“强芯”工程,支持集成电路企业提高芯片设计、制造能力,布局高端封测产业,发展半导体应用材料、石墨热场和专用电子化学品等。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工程,聚焦重点特色行业和标志性产业链,打造行业智能体以及一批场景级大模型产品。以海量市场需求为驱动,全面加速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制造、智慧文旅、智慧教育、智慧医疗、公共服务等领域场景化应用,加快“人工智能+”联合创新基地建设,形成从智能算力、数据语料、算法模型、智能终端到智能应用的全链条体系。深入实施软件“三名”工程,重点布局高端工业软件,建强济宁软件园“名园”,重点发展嵌入式软件、智慧交通等产品及应用,培育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名品”和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名企”。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融通”工程,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扎实开展工业互联网人才培训,推动工业互联网在制造业企业赋能应用,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深入实施低空经济“跃升”工程,加快发展航空航天新材料、元器件等重点行业,在文旅、应急等领域打造低空飞行应用场景。积极构建低空服务网、航线网、智联网、基础设施网。深入实施数据产业“起势”工程,围绕数据采集、存储、标注、治理、流通、应用全链条,做大做强数字内容产业,培育数智应用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鼓励有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将数据业务剥离,单独设立数据企业,到2027年底,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深入实施虚拟现实“拓景”工程,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文旅、教育、健康等重点领域推广,打造山东省优秀应用案例和虚拟现实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强化产业数字赋能,拓宽产业升级发展路径

(四)推动制造业数智化提效。深入开展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行动,提速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推动200家企业数字化改造,持续开展“工赋济宁”系列活动,深化重点行业“产业大脑”应用,每年培育先进级及以上智能工厂3个、基础级智能工厂10个,到2027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覆盖率达到96%以上,其中深度转型率(L3级及以上)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加快农业数智化增效。深入开展农业数字化突破行动,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集成应用,打造智慧农业典型应用场景,力争每年推广配备北斗系统的农机具1000台以上。深化“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驱动服务业数智化发展。深入开展生产性服务业数字融合创新行动,鼓励制造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转型,培育一批在线研发、智慧物流、在线监测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深入开展电子商务提升行动,加强智慧商圈建设,加快推动跨境电商发展,推广“产业带+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深入开展智慧港航示范行动,加快推动港口自动化升级、航道数字化改造,建设区域航运数据中心、数字交易市场和内河多式联运可信数据空间,着力打造绿色智慧港航样板。深入开展文旅数字化赋能行动,建设智慧旅游体系,聚焦三孔、微山湖、水泊梁山等重点文旅资源,培育更多优质沉浸式文旅体验项目,到2027年底,全市建成3个智慧旅游特色应用场景、10个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深入开展数字金融惠企行动,大力支持数字金融创新,推动金融数据和公共数据融合应用,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增强数字经济金融服务供给能力。开展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评价,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融资需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市金融办)

(七)协同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深入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行动,稳步提升数据中心绿电占比,建设绿色智能电网,支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绿色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健全智慧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推动火力发电厂、油气长输管道智能化建设。(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

四、深挖数据要素潜能,释放数字经济创新空间

(八)强化数据要素优质供给。深入开展公共数据汇聚,分类分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健全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机制。围绕人工智能发展,加强数据语料供给,到2027年底,聚焦工业制造、现代农业、交通运输、医疗健康、地理空间等重点领域,打造100个高质量数据集,支撑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场景化应用落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九)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加快推进医疗健康、交通运输、地理空间等重点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推动公共数据规范流通。推动企业数据分类分级授权使用,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十)加快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加大数据资产价值化、合规用数等服务供给力度,到2027年底,累计面向3000家以上企业开展数据资产价值化公益培训。以“数据要素×”大赛和典型案例培育为牵引,探索支持中小企业低成本用数、先服务后分成等合作机制,推动数据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导国有企业加强数据资源挖掘利用和价值提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十一)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和安全保护体系。严格落实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依法依规推动数据产权配置和登记,促进数据产权合规流转。加强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健全数据安全防护管理和审计制度。强化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和监测预警。提升区域性、规模性工业数据安全风险的信息获取、分析研判和预警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优化数字治理格局,强化数字经济制度保障

(十二)提升数字政务服务能力。优化“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完善“鲁通码”服务体系,助推“无证明城市”建设。深化数字机关建设,整合党政机关非涉密自建系统接入“山东通”平台,打造核心业务全覆盖、横向纵向全贯通的数字化工作体系。深化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改革,推动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直达”。(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三)提升市场治理能力。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和“标签式监管”,推动适合非现场监管事项向“云检查”转变。全面梳理数字经济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平台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公平竞争。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压缩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周期。(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加快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强化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领域数据应用,创新城市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数字化场景,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完善人工智能治理,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的数字化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夯实数字经济发展根基

(十五)打造绿色协同算力基础设施。积极打造“算力+”应用场景,到2027年底,全市智能算力规模超过1500P。推动新建算力中心降低能耗,PUE值低于1.25,加快融入全省一体化算力网。(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办)

(十六)建设先进泛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5G基站总数达到1.8万个以上,实现5G网络全覆盖。加快高速数据传输网建设,部署200G/400G超大容量光传输系统。前瞻布局6G、卫星互联网、量子通信等新型网络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办)

(十七)打造物联感知基础设施。面向智能制造、智慧安防等领域配置千万级感知节点,打造一批窄带物联网应用场景。推进视频汇聚治理与智能应用,提高公共区域前端感知设备智能化在线率、出图率。有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构建先进普惠、智能协作的生活服务数字化融合设施。(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通信办)

七、聚力数字技术创新,激活数字经济关键动能

(十八)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将数字经济项目纳入市级重点研发计划支持范围。聚焦区块链、大模型、集成电路、应用软件等数字技术关键领域,每年部署不少于5项关键技术攻关任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十九)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创新平台建设,到2027年底,新培育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引育建强数字人才梯队。积极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力争每年新增数字技术工程师200人以上。深入推行总数据师制度。鼓励职业学校开设数字技术领域相关专业,举办数字技能类职业技能竞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优化数字发展环境,构建数字经济优质生态

(二十一)落地引育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持续放大省级数字经济园区项目承载优势,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积极开展数字经济招商。深入挖掘数字化应用场景需求,积极争取数字经济领域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和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二十二)加力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发展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大力培育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独角兽企业,到2027年底,培育数字经济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二十三)优化布局数字产业集群。做强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以数据流带动产业流、人才流、资金流、技术流,推动企业融通发展和上下游协同创新合作,到2027年底,打造5个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和数据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保障措施

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好数字经济专班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作用,统筹推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加大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数字山东”发展资金等政策性资金,统筹中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综合运用股权投资等方式,建立多元化保障机制。开展评估评价,深入挖掘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推广复制成功模式,优化数字经济运行监测方法,构建数字经济综合评价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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