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统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统计局的关心指导下,济宁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履行政府统计职能,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全市统计系统的法律素质和统计法治观念,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统计相结合,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每年度开展述职述廉述法,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穿于各类会议、培训、工作中,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1.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自行学习、参加法治培训等不同形式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纠治统计造假纳入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推动各级树牢底线思维、形成真抓实干务实作风。推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统计法律法规等4次,市主要领导先后9次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数据质量作出批示,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统计造假防治体系 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措施》,细化10条措施,推动系统治理、常态长效。
2.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回头看”。专题研究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并印发《济宁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推动从“治已病”向“防未病”转化。紧盯专项治理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式管理、销号制推进”机制,组织各专业科室和县市区统计机构,对照问题清单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并反馈问题500余条,目前已全部整改销号。持续开展好现场核查工作,聚焦各专业重点、关键指标,全面核查前期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共核查企业6400余家,发现问题企业230余个。建立市局领导班子分片包保,责任到人包保督导机制,综合运用日常调度、挂牌督办、实地查访、电话督导等方式指导县市区20余次,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部署、推进、督导、见效”完整工作闭环,确保各类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3.筑牢防惩统计造假防线。印发《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案例汇编》,推动市委、市政府专题学习孙述涛、云南曲靖等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明确整改任务,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市县联动对标对表抓好数据质量源头治理。
4.抓紧抓实《统计监督建议书》整改。4月份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统计监督建议书》落实意见,审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统计造假防治体系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措施》(简称“十条措施”),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市级层面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各项部署措施落实落细。针对监督建议书提出的4条建议,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
1.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履行依法行政主体责任,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等三项制度。
2.严格执法信息公示。动态管理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等事项,2025年3月底前对外公布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做好公示重点及监管行为录入及事项动态管理工作。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1.完善普法宣传工作机制。2025年年初印发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动态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充分借助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通过播放法治宣传视频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线下开展统计“大讲堂”与“六进”活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2.加大警示教育力度。4月召开全市统计法治警示教育培训会议,专题学习新修改的《统计法》,6月组织观看孙述涛警示教育案例,推动依法统计理念入脑入心,筑牢防治统计造假防线。落实《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关键少数”,先后举办全市县级干部专题培训班、全市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主题班等3期统计系统专题培训班,对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乡镇(街道、园区)分管负责同志等400余人培训《统计法》及主要统计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统计业务素养,全面提升依法统计能力。
3.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的了解和认知度。广泛借助报纸、网络、电台(“行风热线”栏目)等媒体采访、数据发布等时机和方式宣传依法统计,结合12月普法宣传月活动,抓好“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12 月 8 日联合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济宁市任城区统计局,举办了“儒韵润法·数守诚信”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推动依法统计深入人心。
(五)强化统计执法监督
坚持法治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制发《济宁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在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基础上,狠抓统计数据质量,制发2025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全年执法检查时间任务、范围和方式。市县共对357家规上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3家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将法治宣传渗透进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执法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大众传播统计法律、宣传依法统计。
(六)完善内部层级监督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动态更新统计执法人员库,实施以干代训,积极推荐执法骨干参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统计督察、执法检查等任务20人次,获得了国家局、省局通报表扬。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报考统计执法证考试,开展考前专题培训,今年全市19人通过统计执法证考试,考试通过率由前两年的不足30%,提高到近70%。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均有2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初步具备了独立开展统计执法能力,消除了执法力量“空白县”,有效保障统计执法的全面覆盖和高效执行。
2.落实加强统计系统行风建设。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上公开、公布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举报箱、电子邮箱,制作统计违法行为记录簿,对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对统计法治系列文件部署深入学习还不够。集中学习的深度有待加强,虽然统计干部能认真学习《意见》《办法》《规定》主要精神,但是学习中对文件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学得不深、悟得不透;部分干部工学矛盾突出,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总是以工作忙、任务重、没时间学为由,不能自觉静下心来学习,导致了法治理论学习效果不够明显。
(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依然薄弱。每年“四上”企业新增入库、退库,家数增减变化较大,新增企业统计基础较差。个别企业统计人员更替频繁,多由会计人员兼任,稳定性差,业务接续还有不足,一定程度影响统计工作落实成效。
(三)服务决策能力有待加强。开展深度分析研究、提供高质量咨询建议的能力还不足,统计分析报告的深度、前瞻性和针对性有待提升,“数库”向“智库”转变的步伐需要加快。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思路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再统一。 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系列重要文件,作为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常态化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刻剖析案例根源和危害,筑牢“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思想堤坝。
(二)筑牢依法治统防线,在执法监督上再严格、再硬化。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加强市、县两级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三)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在数据质量上再提升、再求精。加强对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督促企业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规范数据报送流程。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统计生产方式,提升数据审核评估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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