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6-03-04 信息来源: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执法主体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用监督管理科

拟订全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协调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本局登记企业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方面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

负责拟订全市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承担反垄断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组织指导对全市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协调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一科

负责拟定关于全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监督检查措施办法。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等行为。

价格监督检查二科

负责拟定全市关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方面监督检查措施办法。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价格收费行为,负责全市明码标价和价格与收费公示工作,指导监督经营者、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等价格自律工作,组织协调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拟订全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广告监督管理科

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指导全市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济宁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科

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全市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举办者经营行为。

质量发展科

拟订推进质量强市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参与调查重大质量事故。承担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拟订全市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食品生产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县(市、区)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食品流通领城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县(市、区)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全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市、区)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科

拟订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预警有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分析掌握全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定本部门、本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等。

计量科

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全市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检定规程。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标准化科

订全市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评估,推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建设。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承担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审查、编号、发布等工作。承担全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认证认可科

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的开展。负责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科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担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

药品市场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零售和使用监督检查工作。6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使用环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零售、使用环节违法行为查处的业务指导,参与相关事故调查,指导现场处置工作。实施执业药师执业管理有关工作。

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依职责负责全市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依职责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