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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第一实验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6-04-13 09:39 信息来源:汶上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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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觉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操纵措施,急速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状况纳入学校和教师综合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觉问题即时提出整改措施。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

染环境和水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办公区域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才能。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举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理由。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即时发觉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迸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报告程序:

责任报告人:黄登平(18369717356)在1小时内,报告县教体局体卫艺科:董鹏(15063770609),并联系县人民医院(定点):李海源(18325470755)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4)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公共场所务必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其次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操纵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才能,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觉异常状况即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协同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测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禁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状况,即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状况。

3.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要根据实际状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状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学校须报县教体局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3)尊重和满意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即时、确切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举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畏惧心理和慌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即时把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1.学校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市场监视管理局、县教体局和公安等部门;

2.立刻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辅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协同市场管理局、公安部门举行调查,并按其要求照实提供有关材料;

5.落实市场监视管理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合理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协同市场监视管理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理由,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看法,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理由疾病等突发事件

1.急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因调查,查明事件理由。

2.即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采纳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 “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的管理,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要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制度,确保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夯实主体责任。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按规定进行的演练,现场分析总结,对出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配备精干力量,成立隔离、流调、消杀等处置工作小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第一时间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及时总结应急处置经验,对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三)做好家校沟通。学校封控后,相关管控措施要合规、合情、合理。有些硬性措施学生和家长不理解的,要解释疏导到位。

(四)开展暖心服务。做好心理辅导暖心服务,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做好家长沟通暖心服务,保证家长安心。对于比较敏感、执拗的学生和家长,班主任、辅导员、任课老师要与家长、学生多沟通。严防极端、逆反、孤僻的学生期间发生自杀、自残、出走和伤及家人亲属的过激事件发生。

(五)严肃工作纪律。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 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重点场所疫情处置各个环节都落实、落细、落具体。对思想不重视,行动不迅速,措施不得力,工作不扎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