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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人民医院住院须知

发布日期:2026-04-20 15:57 信息来源:汶上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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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人民医院住院须知

 

1.请携带医生开具的住院证及必需生活用品去需入住病区护士站办理入院,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

2.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保持病房的安静,不要在病区内大声喧哗。

3.服从医护人员的管理和安排,遵守医嘱,接受治疗和护理。勿擅自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生许可。

4.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医护办公室等区城。

5.患者活动时应注意安全,谨防跌倒;活动不便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旁呼叫器与值班人员联系;使用热水袋时应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防止烫伤。

6.请自觉爱护病房的公共设施,节约水电,勿长流水、长明灯。

7.自觉维护病房、洗漱间、厕所等区域的环境清洁卫生,勿在病区吸烟、饮酒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8.请按病区规定的时间作息,以保证患者良好的休养环境。

9.为了保障您及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严禁将宠物、危险品等带入;严禁使用电热杯、电磁炉等电器,以防引起火灾;严禁窗外掷物;严禁自行翻阅医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