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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第一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0 13:08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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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有效防范违纪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关于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在校请假

(一)走读生请假

1、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离校申请,班主任问明原因,确需离校的由班主任先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电话录音、微信截屏等)。

2、填写教务处盖章的兖州一中学生离校请假条(两联单)和兖州一中学生出门条,写明班级,姓名,时间,事由,班主任签字(班主任如不在校,应委托科任教师或邻班班主任签字)。

3、请假条由级部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级部、班主任各保留一份)。

4、在东北门办理离校手续(交出门条、填写学生离校登记表),由家长接回。

(二)住校生请假

1、住校生请假除按以上规定外,还需一份假条交宿舍办,否则按夜(午)不归宿处理。

2、住校生在宿舍因事请假,由宿管办联系班主任,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后,学生在东北门由家长接回,学生返校后补好请假手续。

二、学生未到校请假

(一)临时请假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者,家长到校填写假条,书面请假。家长不能到校者,电话或微信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了解情况,做好记录(电话录音、微信截屏等),确定返校时间,向级部主任汇报,并定期回访。学生返校后补好请假手续。

(二)学生长期在校外请假

学生因事长期不在校,学生本人和家长须同时到校,向班主任和级部主任书面请假。假条必须写清楚事由、请假时间,学生和家长签字,班主任和级部主任签字,一式两份(三份),级部和安保处(宿舍办)各保留一份。班主任原则上每周回访一次,并做好定期回访记录。

三、学生请假情况,级部每周向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