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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崇文中学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6-04-21 09:18 信息来源: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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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校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卫生室值班人员参加。

2、报警程序:

⑴ 发现情况后,立即告诉任一教师,报告学校管理人员或值班人员。

由学校领导组织政教处、警务室和值班教师进行迅速处理。

3、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校领导汇报。

⑷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安排随行人员,同时通知家长。

⑸ 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⑹ 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⑺ 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 “110”报警,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4、注意事项

⑴ 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⑵ 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清逐出校门。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的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⑴ 迅速报警110。

⑵ 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⑶ 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⑷ 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⑸ 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⑹ 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