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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城中心卫生院 住院探视与陪护人员须知

发布日期:2026-04-21 16:43 信息来源: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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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住院需留陪护。一名患者只允许固定一名人员陪护,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更换陪护人员的,由科室安排更换,并做好登记。

2、严格落实“一患一陪一陪护证”。陪护人员需凭陪护证、身份证出入。

3、特殊时期,医院全面禁止探视,以免交叉感染,提倡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4、患者及陪护请积极配合医院健康监测管理,遵守病区隔离规定,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访、不聚集,自觉配合开窗通风、环境消毒,不进行治疗以外的随意走动,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为确保您及家属的安全,请您自觉遵守医院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