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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第一实验中学2025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6-04-22 15:17 信息来源:汶上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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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招生简章:

1.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计划管理”的原则。实行与小学对口直升入学。

(二)坚持房产、户籍为主的原则。实行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先、户籍地为后的招生办法。经营性房屋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阳光招生”,公开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平台、招生时间、招生结果、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入学条件

(一)初中一年级以小学六年级学籍为准。

(二)房产户籍条件。

1.适龄儿童首先按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房产入学(居住房产以汶上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合同或不动产证、房权证、房产证为准,下同)。

2.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时,需提交双方无房产证明方可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入学,且需适龄儿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同一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是独生子女的,可以考虑不在一个户口簿上)。

3.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均无房产时,按户籍地址入学。

(三)外来务工与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与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外来务工人员具有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外来经商人员具有工商营业执照。(2)有户口簿和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且居住期限一年以上。

(四)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凭有关证明材料报名,审核安排入学。

3.招生范围

由彩虹桥沿广场路向东,至普陀山路向北,至尚书路向西,至中都大街向北,至宝塔路向西,西至泉河为界。

4.招生办法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使用汶上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招生,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注册登录“爱山东”APP。在平台内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网上审核入学。平台于8月18日开放。

(二)城区有汶上县第一实验小学学籍的毕业生,按照对口初中集体上传报名信息,不需要个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平台上填写信息;其它符合城区初中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个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符合的条件,在平台上进行报名,填写上传省学籍号、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有关材料信息,8月18日—8月22日前完成上传,8月26日前完成审核。录取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5.报名工作时间及咨询电话

学校在校门口设有招生报名咨询处,工作时间8月17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537—6550807   65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