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学校 > 市属 > 济宁市第四中学 > 校园安全 > 安全制度

济宁市第四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3 09:25 信息来源:济宁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教育教学是学校工作的核心,为切实将教学安全置于首位,杜绝安全事故,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 树立安全观念:全体教师需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应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全力保障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做好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离座、追逐打闹,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2. 严格考勤管理:各班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实行点名制,仔细核实学生缺勤情况,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认真填好班级日志和点名册。各任课教师需持有所教班级学生花名册,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载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出现异常缺勤,迅速汇报。

3. 加强课堂安全教育: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融入安全教育,密切留意、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态,制止学生间的口角,杜绝因打架、斗殴引发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文具时,要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4. 关爱尊重学生:任课教师要关爱学生,以平等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杜绝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避免因教育不当引发学生安全问题。

5. 坚守岗位: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开教室,防止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导致学生安全事故的,任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6. 学生离校管理: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批准,课后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

7. 按时下课: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避免拖堂,以免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下节课准备。因拖堂造成学生上厕所拥挤引发安全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8. 规范调课流程:调课必须通过教务处,私自调课导致空堂引发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承担全部责任。

9. 实验课安全管理: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保障实验课安全。上课教师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课前检查并预做所用药品、器材,确保安全有效,严禁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认真组织实验教学,课前熟练掌握实验全过程,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实验,上课先讲要点、注意事项及安全事故处理知识,并进行重要操作示范和演示,全程认真指导和监控;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按步骤进行实验。

10. 专用教室上课管理:到专用教室上课(如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音乐室等),教师务必做好学生组织工作,确保学生有序前往和返回,同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专用教室设备,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 提前到场等候: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增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 合理安排运动:根据学生体质状况,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重点关注体质较弱和特异体质学生。

3. 特殊学生管理: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心,不得放任不管;如遇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做好管理工作,防止学生脱管。

4. 突发情况处置:体育课上若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立即采取以下措施:迅速通知班主任和教导处;学生病(伤)情况严重的,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诊治或抢救;班主任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家长;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上交学校,学校组织人员调查和认定性质。

5. 组织教学有序:教学过程中始终做好学生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严禁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违纪及安全问题。

6. 设施器材检查:体育组教师定期对学校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及时维修或更新。

7. 明确责任: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后放纵管理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其他室外课

教师必须于上课前一天填写室外教学课申请表,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方可上室外课,并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学生安全。上课前对学生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教学过程中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及时制止危险行为;根据教学内容和场地环境,提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设置警示标识、清理场地杂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