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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第六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3 09:57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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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督促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督促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四)督促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二、设立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机构

(一)学校安全科为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6.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7.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8.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9.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10.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二)学校确立安全科为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机构,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3.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4.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5.对职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三)组建志愿消防队。

三、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一)学校确立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重点部位消防责任人职责:

1.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3.组织防火检查以及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的检测,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建立本部门志愿消防队;

5.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师生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7.每月一次向安全科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火灾事故应急程序

(一)要点:安全撤离人员,尽快扑灭火灾,减少事故损失。

(二)程序: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安全科和当日值班带班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9报警(报告内容为:兖州区第六中学(某处)发生火灾,请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2.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3.当安保人员发现或接到火灾信息,安全科科长或保安班长立即组织队员(志愿队)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4.施救人员到达现场组织灭火的同时,疏散现场人员,在火灾地外围保护现场。

5.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疏散小组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的指定地点集合。

6.灭火小组应当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并启用通风排烟系统,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7.疏散小组应当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8.救援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9.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10.火灾扑灭后,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

11.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2.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五、学校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

(一)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科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由安全科负责组织实施。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三)消防器材管理:由安全科负责。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六、消防隐患检查、整改

(一)做好防火检查、巡查及隐患的整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是预防火灾的有效手段。安全科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学校各部门消防责任人每周要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安全科每天都要进行防火巡查。

防火检查、巡查的重点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是否正确、醒目,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合理并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师生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如何;

4.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连接消防控制室的各类报警设施以及通讯器材是否畅通好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认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6.消防器材、灭火器具配备是否充足并完整好用;

7.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有无违章使用情况;

8.水泵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9.食堂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洗是否及时;就餐结束后,厨房和餐厅的货源电源是否切断,有无遗留火种等;

10.是否定期、定时进行防火检查或巡查;有无违章使用蚊香、蜡烛照明,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11.学生集体宿舍夜间有无锁闭安全疏散门或堵塞安全出口现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向安全科报告,安全科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具体负责人,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二)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排查与整改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主要行为有: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5.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6.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对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发现后及时汇报给安全科或值班领导处,安全科、值班领导立即给总务处中心协调进行维修。(发现隐患——安全保卫科或值班领导——总务处)  

七、大型活动消防制度

(一)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集会等大型活动时,主办部门要通报安全科。

(二)安全科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

(三)活动前,安全科做好消防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会议期间,安全科在现场、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巡逻,及时发现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