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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第一中学校园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3 17:37 信息来源:汶上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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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第一中学课堂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二、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教室,不拖堂,反之,由此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将由该堂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三、修身养性,涵养师德,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四、任课教师要落实课堂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学生应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通报。

五、实验课教师和实验员要组织好学生的实验教学,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有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示范和演示;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要求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懂就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老师报告。

六、学生到微机室、实验室等非常规教室上课,一律排队前往,整队和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

七、体育课上课铃响之前,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等待,学生开课之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课堂教学中注意做到:

(一)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戴金属或玻璃配饰品及穿皮鞋。

(二)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三)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四)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事情稳定后汇报学校领导,情况复杂者,第一时间汇报。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立即在校医指导下送往医院并通知家长。

3.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书面情况报告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4.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列队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散乱行动,擅离场地等不严肃、不安全行为。

八、体育教师每十天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教学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填写自查表;体育组每月对体育设施全面检查一次,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核实准确后安排整改、维修。

九、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施、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

十一、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必须做到:

(一)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周向主管部门上报活动方案,主管领导必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二)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三)重大活动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一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并指定学生安全员协助教师工作。

(四)带队领导、年级主任要保持通讯正常,确保联系通畅。

十二、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的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十三、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汶上县第一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7.不能出现体罚学生现象。

六、体育课上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扭伤、挫伤、脱臼等肢体硬伤

1.受伤学生应及时报告体育教师;

2.体育教师视学生伤情采取必要的正确的处理措施;  

3.一般情况下,体育教师指派学生护送受伤学生到学校卫生室检查;伤情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救护。

4.体育教师应将学生受伤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和校领导,以便学校及时联系家长,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二)若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厥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年级组长)和学校领导。

2.校医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采取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年级组长)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县教育局相关部门和领导。

5.体育教师事后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汶上县第一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教学、教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求

1.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科学管理,注意安全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落实定期与不定期的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并有检查记录。

3.实验室内不准高声谈笑,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4.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它仪器设备,经常做好事故应急准备,遇到事故要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有关人员。

5.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或制止者,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须追究责任。

6.大型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危险品,要有专人管理,必须严格使用登记手续。

7.下班前管理人员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进行安全检查。

8.保持实验室内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自行车和家具等。

9.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将消防器

二、任课教师、学生实验安全要求

1.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自己的小组座位就座。

2.学生实验应在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3.实验前要对照实验内容,清点实验器材,并了解所使用仪器的使用方法。

4.实验过程中,不准离座、窜位、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注意安全用电。

5.进行教学实验时,应做到精神集中,认真听讲;实验过程中,严禁乱碰、乱摸实验室及实验台的各接线端头,以防止触及电源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6.实验电路安装接线完毕,必须认真检查后,经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复查才允许通电。

7.实验过程中如需重新安装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操作。

8.在接入电源时,必须认真小心操作,严禁人体触及带电部分,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触电事故。

9.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其它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老师处理。

10.实验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将仪器设备整理好放在桌面,保持整齐,并由任课老师和实验老师检查验收后方可下课离开。

11.应保持实验台、实验设备的整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废纸杂物。

12.实验室内一切物品及工具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装和拿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并照价赔偿。

13.闻有毒气体时,应用手轻拂气体,将气体扇向自己再嗅闻。不可用鼻子凑在容器上闻气体味。

14.任课老师下课后,要及时填写本次实验情况记录,实验完毕必须检查实验室,关好水龙头,拉开电闸刀。

 

汶上县第一中学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二、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8㎡以上)。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四、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五、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六、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七、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八、学校食堂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不得开办食堂;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汶上县第一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安全工作是构建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是维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我校充分认识到校舍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在认真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基本工作的同时,立足学校当前的校舍基本情况,多措并举确保我校校舍安全领导责任制的有效实施,真正做到每幢校舍有人管,每个隐患有人除,每处破损及时修,每次维修有监督,确保了学校每幢校舍及其附属建筑物的安全使用,保证了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人员职责

学校根据我校校舍基本情况,成立了由校长徐恩恕同志任组长,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教研组、处室、级部主任为成员的校舍安全工作小组。结合工作小组每个成员实际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校舍安全专人责任分工。将每幢校舍以及包括学校围墙、运动场、路面、雕塑等在内的附属建筑物进行了校舍责任区域划分,并给每个“专人责任区域”挂牌,以明确责任便于责任人对本责任区域的安全情况实时监控和检查。每个责任人便是本“专人责任区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舍责任区域的校舍及附属建筑物的定期检查、情况汇报、隐患排除和维修监督等工作,确保本责任区域校舍的安全正常使用。

二、 实施例会制度,舍情及时汇报

例会制度是我校校舍安全领导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责任制”时效、长效开展的重要举措。每周的学校办公会,校舍安全领导小组就校舍安全情况进行汇报,各责任人对本责任区域本周的安全状况进行汇报。对于有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现场勘查,共同研究排除措施,由总务处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和隐患的排除。区域责任人要对维修及隐患排除工作全程监督。维修及隐患排除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要对工作的实效性进行检查,以确保维修及隐患排除工作的高质量完成。责任人发现的其他有关校舍安全的情况,第一时间向校舍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以安排人员及时维修排除隐患。

三、“带、值”双重保险,确保校舍安全

教学楼是我校师生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校舍安全领导小组结合我校教学楼及学生实际情况,制定了“带、值”双重保险制度 。即每天一位带班领导,4-5名值日教师,每到课间时间,必须到教学楼内巡视值班,检查楼道、楼梯、教室内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教学楼内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发现并阻止教学楼内有危险举动的学生。确保教学楼及教学楼内师生的安全。带班领导和值日教师是当天教学楼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带、值”制度的实施为校舍安全工作提供了双保险,确保了校舍安全。

四、邀请专业人员,定期全面检查

为做好校舍安全工作,我校定期邀请专业人员对我校校舍进行检查,特别是建筑的外部结构、内部结构、屋顶的情况、消防设施的配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学校根据专家建议及时整改。最大限度地防止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四项措施,确保了我校校舍安全领导责任制的及时、高效实施,为我校校舍安全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了切实保障,促进了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汶上县第一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全体师生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我校严格遵守《消防法》,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指导方针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为更好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徐恩恕同志任组长,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教研组、处室、级部主任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校长徐恩恕同志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分管副校长刘仙章同志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1.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5.负责所分管的政教处、高一年级的消防安全工作。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处室、教研组、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配齐设施,重点管理

总务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以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学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总务处、政教处要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逻制度,落实到人并记录在案。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主控室、电教室、财务室、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由张殿龙、王彦海、林宪军、刘运东等同志具体负责,各负责人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校舍(尤其是宿舍)的安全管理,控制电源和火源,预防火灾。

三、 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政教处、各年级部要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地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校会和国旗下讲话等时间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自觉爱护消防设施设备。严禁师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焚烧书本、废纸等。

政教处、总务处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时刻保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汶上县第一中学宿舍管理员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之事。

2.按学校规定准时开关宿舍楼门。宿舍管理人员配合值班班主任实行24小时不间断执勤制度,宿舍管理员、值班班主任分楼层居住,每次关楼门后,必须到各自负责楼层检查有无违纪现象,并及时上报。晚上就寝对学生进行点名登记、夜间巡视排查等具体工作。

3.检查督促学生宿舍内卫生,对卫生不达标的宿舍应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检查其整改情况。

4.督促和教育学生爱护公寓内公共财物,发现损坏的要落实责任人,以说服教育为主,并根据有关制度和条例对学生予以处罚,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事后应对维修结果进行登记。

5.检查公寓内安全情况、消防器材状况等,安全用电,做到人走落锁,人走关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6.主动调解学生中发生的纠纷;严禁与学生发生争吵,必须随时检查并巡视宿舍,发现赌具和禁用物品,予以收缴并及时报告,制止学生聚赌、吵闹、打斗等不文明行为。对学生在本楼内的纪律进行监督、检查、记录。

7.做好或配合新生入学与毕业生离宿时的公物清点、核实、发放、维修登记等工作。配合完成必要的突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