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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3 16:45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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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全面保障特殊教育学生(含培智学生)身体健康,规范学生健康监测、管理与干预流程,早期发现健康问题并及时处置,结合特殊学生认知特点及卫生部门要求,构建家校医协同的健康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全体在校学生的健康监测、疾病预防、健康档案管理及相关教职工履职行为。

(三)核心原则

全周期管理:覆盖学生在校期间健康监测、疾病处置、康复跟踪全过程。

适配性服务:针对特殊学生沟通能力弱、自理能力差的特点,采用直观化、个性化健康管理方式。

联动防控:建立 “班主任日常监测 — 校医专业评估 — 家长协同配合 — 卫生部门指导” 的联动机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校长(孟庆周)

统筹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审批健康管理计划及专项经费,保障软硬件设施到位。

定期召开健康管理工作会议,协调解决重大健康问题处置及家校医联动中的难点。

(二)安全主任(杨成军)

对接卫生健康部门,落实传染病防控、健康监测等政策要求,组织教职工健康管理技能培训。

统筹校园健康设施(如隔离观察室、急救箱)的配置与维护,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监督健康管理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健康监测记录及应急处置流程执行情况。

(三)政教处主任(王霞)

牵头学生日常健康行为养成教育,结合特殊学生特点设计卫生习惯课程(如洗手、口腔护理)。

指导班主任开展健康观察,协调家长参与健康管理,建立家校健康沟通机制。

组织校园健康主题活动(如健康日、防龋宣传),提升学生健康意识。

(四)教务处主任(朱秀丽)

将健康管理融入课程教学,在生活适应、康复训练等课程中设置健康技能模块。

合理安排教学活动,避免学生过度疲劳,保障特殊学生每日体育锻炼及休息时间。

配合校医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的学业衔接,确保康复期间学习不间断。

(五)校医(或保健教师朱秀丽

建立并管理学生健康档案,记录体检结果、既往病史、过敏史及特殊健康需求。

负责晨午检复核、疑似病例筛查及应急处置,指导班主任开展健康观察。

对接医疗机构,为特殊学生提供健康评估及就医指导,协助家长办理转诊。

(六)各班主任

落实每日晨午检,通过观察精神状态、触摸体温、检查皮肤等方式监测学生健康,特殊学生重点记录饮食、排泄等情况。

协助校医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学生健康变化信息(如服药情况、新发病症)。

对学生进行一对一健康技能指导(如自主喝水、表达不适),发现异常立即联系校医及家长。

与家长每日沟通学生健康状况,反馈在校健康表现,督促家长落实家庭健康管理。

三、健康管理具体内容

(一)健康档案建立

新生入学时,由班主任协同家长填写《特殊学生健康信息卡》,内容包括:既往病史、过敏史、常用药物、监护人联系方式、指定医疗机构等。

校医汇总信息,建立电子与纸质健康档案,每年结合体检更新,档案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后 3 年。

(二)日常健康监测

晨午检制度:班主任每日早自习前、午休后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重点记录体温(特殊学生可采用额温枪非接触式测量)、精神状态、有无皮疹 / 呕吐等,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校医。

全日观察:班主任随时关注学生在校状态,如出现烦躁、嗜睡、拒食等异常表现,及时干预并记录。

特殊学生专项监测:对有癫痫、哮喘等慢性病的学生,班主任按医嘱定时观察用药及发作情况,建立《特殊学生健康日志》。

(三)疾病预防与处置

疫苗接种管理:政教处配合疾控部门,通知家长按时完成国家规定疫苗接种,对未接种学生登记原因并督促补种。

传染病防控:发现疑似传染病症状(如发热≥37.3℃、呕吐、疱疹),立即由校医带至隔离观察室,通知家长接回就医,并按规定上报卫生部门,对班级进行消毒。

突发健康事件处置:学生在校突发疾病(如抽搐、晕厥),班主任立即联系校医实施初步急救,同时通知家长及校长,必要时拨打 120,全程记录处置过程。

(四)健康促进与教育

个性化健康指导:针对培智学生认知特点,通过图片、视频、实操演示等方式,教授简单健康技能(如表示 “肚子疼”、主动喝水)。

家长健康培训:每学期开展 1-2 次家长健康课堂,讲解特殊学生常见疾病预防、家庭护理及应急处理方法。

环境健康管理:班主任每日保持教室通风,配合后勤做好玩具、餐具等消毒,培养学生保持个人卫生的习惯。

四、保障与考核

(一)物资保障

学校配备必要的健康监测设备(体温计、急救箱、轮椅等)、消毒用品及应急药品,由安全主任定期检查更新。

(二)培训保障

每学期组织教职工进行健康管理培训,内容包括特殊学生健康观察技巧、传染病识别、急救技能等,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考核评价

校长牵头每学期对健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重点检查健康档案完整性、晨午检记录、突发疾病处置及时性等,考核结果与教职工绩效挂钩。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全负责解释。

依据国家及地方卫生政策、学生健康需求变化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