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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教育学院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6-04-27 16:12 信息来源:济宁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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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保障师生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2.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校师生及在校工作人员,适用于传染病(如流感、诺如病毒、新冠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韩 敏

副组长:田洪亮、徐梦娜   

成  员: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安全科、各学部主任  

职  责: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2. 工作小组

信息联络组:负责疫情信息收集、上报和沟通。  

医疗处置组(校医/卫生室):初步诊断、隔离、转送病患。  

消毒消杀组:对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全面消毒。  

后勤保障组:提供防疫物资(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  

宣传教育组: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宣传,稳定师生情绪。

三、预防措施

1. 日常防控  

落实晨午检制度,记录师生健康状况。  

加强教室、食堂、宿舍通风消毒(每日至少1次)。  

储备足量防疫物资(口罩、洗手液、防护服等)。  

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勤洗手、戴口罩等卫生习惯。

2. 监测与预警  

发现疑似病例(如发热、呕吐、腹泻等),立即上报校医。  

校医初步判断后,上报属地疾控中心和教育局。

四、应急响应流程

1. 病例发现与报告

任课教师或班主任发现学生异常→引导至隔离室→校医复检→疑似传染病立即上报领导小组→1小时内向疾控中心和教育局报告。

2. 临时管控措施

暂停聚集性活动,关闭病例活动区域。  

密切接触者佩戴口罩、单独隔离观察。  

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调、核酸采样等。

3. 消毒与通风

对病例所在班级、活动区域彻底消毒。  

加强公共区域高频接触部位(门把手、楼梯扶手等)消毒。

4. 后续处置

根据疾控建议,采取停课、线上教学等措施。  

病例痊愈后凭医院证明返校。  

做好师生心理疏导,避免恐慌。

五、信息发布

1. 统一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发布信息,避免谣言传播。  

2. 及时向家长通报情况,确保透明。

六、后期评估

1. 事件结束后,总结处置经验,完善预案。  

2. 对因玩忽职守导致疫情扩散的责任人追责。

七、附则

1. 本预案每学年修订一次,定期组织演练。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