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永丰街中心小学校门口安全管理
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1.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与相关领导或老师电话联系,经确认后进行填表登记,方可进入。
2.送学生物品的家长可以先把物品放到安保室,家长与班主任联系,让学生把物品取走。
3.上级领导、检查人员、外单位公务人员、新闻媒体记者来校,安保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到校门口陪同,没有核实身份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校。
4.在校学生中途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的出门证,家长做好接领登记后方可把学生接走。没有家长接领不允许放行,否则学生出现的一切后果有当值人员负责。
5.上班期间,老师外出时,需持有学校的出门条,否则严禁外出。
6.上放学时段安保人员要身穿防刺服、头戴防暴钢盔、手持钢叉或盾牌、带必备的强光手电、辣椒水等。在学生接送岗值勤时,引导学生家长即送即走,车辆有序停放,及时疏导车辆保持道路畅通。
7.落实好24小时校园巡查记录、师生中途离校登记表、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等表格的填写,留存备查。
8.安保人员对待外来人员态度要亲切,说活要客气,举止要文明。禁止与外来人员发生争吵。
9.学生进校后,及时关闭校门。严禁车辆停放校门口,如有车辆停放及时劝走。
10.对态度蛮横、使用暴力、不听阻拦要强行进入校园的人员。安保人员要及时向学校负责人通报,必要时直接报警。
保卫室管理制度
1.工作期间,安保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坚决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2.上放学按规定的时间开关校门,其余时间保持大门关闭,不得随意打开。
3.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需与学校相关领导联系,经同意后,如实登记后方可进校;来访家长须与老师联系并核实后方可进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4.上课期间学生出校门,需持班主任签字的离校单,与家长对接登记后方可放行;学生放学后一律不准再到校活动。教职工上班时间外出,要持有领导签字的外出单,方可放行。
5.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为学校服务的车辆经学校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通讯联络工作;要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邮件。
7节假日期间,未经学校组织,一律不准学生到校;如有要事到校,必须由班主任通知安保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
8.对需出门的物资,应有学校有关领导通知方可放行;私人从学校带走的物资,有权查问、记录,确保学校资产不流失。
9.安全巡查时,要检查办公室内照明、空调、门、窗是否关闭,发现未关应及时关闭,并作好记录。
10.保持保卫室内外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爱护保卫室内外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影响工作。
11.禁止在保卫室聚餐。
12.遇到特殊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工作失职需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安保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使用公开招标、合法合规的安保公司,安保人员必须持有保安证、经公司统一培训后方可上岗,严禁使用超龄安保人员。
2.安保人员坚决维护学校利益,确保学校安全,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安保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着统一制服,做到穿戴整齐、仪态端庄、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4.安保人员要严格执行值勤制度,做到不吸烟、不饮酒、不打瞌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擅离职守。
5.安保人员对来访者要以礼相待、语言得体、照章办事,绝不能以恶相持,更不允许与来访者发生冲突。
6.安保人员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先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7.安保人员在自己职责范围内所处理的日常事务需定期向领导汇报。如有突发事件,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可先处理,处理完后再向上一级汇报;如超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向上一级领导请示,不得自作主张。
8.安保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
1.校园巡查应遵循“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秩序”的原则。
2.每天至少5次进行校园的巡逻巡查(夜间3次)工作并做好记录,做到重点区域必到,发现未关闭的照明设施要及时关闭,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
3.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的“四防”工作,预防和制止校园内违法犯罪活动及灾害事故。
4.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执勤时间内严禁饮酒。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对当班时发生的情况应明确交代和详细的文字说明。 加强对要害部位、重点部位的巡查,做到勤检、勤看、勤查,不放过任何疑点,发现可疑情况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置并立即向学校报告。
5.协助处置校区的纠纷、校闹等突发事件。
6.按学校规定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经领导同意方可进校,对进入校园内的人员随身物品要严格检查,防止危险品进入校园。
7.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防爆器材和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参加消防安全的宣传、检查及器材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发现火情要及时扑救,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情况紧急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求助。
8.用好管好室内的监控、一键报警等设施,保持其正常运行。
9.随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校园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制度
1.校园实行人车分流管理机制,严禁车辆与学生混行,机动车与学生要错时入校。
2.冰窖校区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含电动四轮)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从学校南门进入校园,按指定的位置有序停放,上班期间不得随意挪动;永丰校区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含电动四轮)一律在校外有序停放(特殊情况时经领导同意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入校)。
3.未经学校允许,校外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校外机动车辆(运书、维修等)确需进入校园的,必须经领导同意并在绝对安全情况下方可入校。上放学期间及课间休息时段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进入或驶出。
4.确需进出校园内的车辆务必减速慎行,严禁超速。车辆启动前驾驶员应进行绕车一周仔细检查,进(出)入校园前须在黄线处停驶,注意观察大门附近情况,并在保安人员指挥下方可驶入(驶出)。
5.严格执行教职工非机动车出入校门下车、与学生上放学错时进入规定。无法推行的非机动车辆必须避开学生上放学时段出入校门。
6.班主任要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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