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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永丰街中心小学校园防欺凌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7 17:26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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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防欺凌安全管理机制

一、安全责任体系

(一)校级领导责任

1.校长为防欺凌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防欺凌工作全面负责,每学期至少2次专题研究防欺凌安全工作,审批相关预案与经费。

2.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牵头制定防欺凌安全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二)各处室安全职责

1.总务处:保障校园安全防控硬件正常使用,实现操场、楼梯间等重点区域监控无死角;上下学时段安排安保人员定点值守,课间组织安保人员巡逻,严防欺凌事件发生。

2.大队部:协助总务处进行防欺凌安全宣传教育,主抓学生行为习惯、文明礼仪教育和培养,开展课间学生秩序管理。

3.教务处:实行一岗双责,指导教师将防欺凌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落实课堂安全监管,牵头跟踪涉事学生教育转化工作。

4.班主任:班级防欺凌安全直接管理者,观察学生出勤及情绪状态,畅通学生求助渠道,具体跟踪涉事学生教育转化工作。

5.心理辅导室:负责心理干预、行为矫正,为师生提供防欺凌心理支持,定期指导、跟踪涉事学生教育转化工作。

(三)教职工安全责任

1.全体教职工落实“首遇负责制”,发现欺凌行为或疑似线索,必须立即制止欺凌行为并保护受害者,事后告知班主任处理。

2.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开展防欺凌教育,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及时发现孩子异常行为并沟通反馈。

二、宣传教育与安全防控机制

(一)防欺凌安全宣传教育

1.常规教育:将防欺凌安全知识纳入开学第一课、每周班会,通过动画、案例、情景剧等形式,明确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孤立、网络欺凌等行为的危害及后果。

2.专项活动:每学期开展“防欺凌安全周”活动,邀请公安民警进校园开展法治讲座,增强学生法治意识。

3.家校协同: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渠道,普及防欺凌安全知识,指导家长掌握与孩子沟通的技巧,共同防范校园欺凌。

(二)防欺凌安全防控措施

1.行为预警:班主任重点关注性格孤僻、情绪波动大、家庭特殊的学生;对有推搡、辱骂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

2.渠道畅通:设立校园防欺凌求助热线,登记学生求助信息,确保24小时响应。

  

 

校园欺凌事件强制报告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具有对校园欺凌行为强制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发现学生欺凌现象,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2.发现欺凌事件,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3.教师在接到欺凌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学校,严禁知情不报或私下了结。

4.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学校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5.报告时学校、教师、家长均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

6.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上级教育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7.发现学生正在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要及时制止,全力确保学生安全。

8.学校将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纳入个人量化考核。对于未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的,学校年度不得评先树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校园防欺凌会议制度

1.学校领导班子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本年度防欺凌工作计划方案,安排解决校园防欺凌工作经费、人员保障等问题。

2.紧急情况下,由校长召集召开临时紧急会议,专门研究特殊情况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部门。

3.分管校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会议,根据需要,可以召集教务处、大队部及班主任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梳理总结各年级各班级有关情况,研究采取措施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确保无欺凌事件发生。

4.开展以校园防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大会,邀请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士到校开展法制教育,不定期开展品德、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教职工学习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措施及方法等。

5.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召开防欺凌教育班会。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学生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之中,掌握学生思想、矛盾状态,及时处理有关矛盾纠纷,做好心理辅导。

6.总务处、教务处、大队部等相关部门,要针对校园防欺凌开展联合行动,及时召开会议,加强对学生防欺凌知识教育及心理教育。配合学校,开展防欺凌工作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沟通相关人员处理。必要时要上报学校领导。

 

 

校园防欺凌学生信息员制度

1.各个班级设立防欺凌信息员岗位,防欺凌信息员要随时搜集、掌控情报信息,及时锁定有欺凌倾向人员,实现对苗头问题早干预、早化解。

2.学生信息员按照学校要求,在班级教室、功能室、操场、洗手间及校园其他地方,多留心观察,认真倾听,收集有关校园欺凌的信息,及时报告。

3.在校园内发现校园欺凌现象时,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前提下要及时对欺凌者进行劝告或阻止,以防止事态升级。

4.在校园内,如欺凌者不听劝告时,要想方设法立即向教师、班主任或学校报告有关欺凌事件的具体情况。

5.在校外遇见欺凌事件发生时,要想办法通知家长、教师或学校处理,也可及时拨打 110 报警电话。

6.学生信息员要有较强的观察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敢说真话,工作积极主动,能真正反映学生意见。绝不能谎报、瞒报、编造校园欺凌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