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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极端天气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6-04-29 17:10 信息来源:济宁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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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目的:为有效应对台风、暴雨、暴雪、地震、雷电、冰雹等极端天气及自然灾害,最大限度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秩序稳定。 

2.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规制定。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学校范围内发生的极端天气及自然灾害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宋培华 孟 进

副总指挥:钱广元 杨卫国 颜 仙 

指挥部成员:罗 玲、潘 平、朱艳军、王汝相、兰顺国、刘召乾、王福刚、陈 晨、刘 敏、程 冉、王建领、成义春、张立群、王志浩、唐巍巍、王  健、杨 宁、高 伟、杨学军、王素芬、李 波、张 猛、隋中、王祥秀

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布预警及响应指令。 

2. 专项工作组 

信息联络组:组长:兰顺国,副组长:刘召乾,负责预警接收、信息上报及对外联络。 

疏散引导组:组长:朱艳军,副组长:王福刚 陈 晨,组织师生安全转移,维持秩序。 

抢险救援组:组长:潘 平,副组长:杨学军 李 波 张 猛,实施设施抢修、伤员初步救护。 

后勤保障组:组长:王汝相,副组长:刘 敏 高 伟,提供物资、车辆、医疗、网络等支持。 

程 冉、王建领、成义春、张立群、王志浩、唐巍巍、王 健负责各教学部师生疏散、保护、安抚、安置及家长联络工作。

三、预警机制 

1. 预警信息来源 

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 

教育主管部门的紧急通知。 

校园内监测到的异常情况(如积水、建筑裂缝等)。 

2. 预警分级与响应 

预警级别 行动措施

蓝色(IV级)  发布提醒通知,检查门窗、排水设施,暂停户外活动。

黄色(III级) 加强值班巡查,重点区域专人值守,准备应急物资。  

橙色(II级)  部分停课或延迟上课,转移低楼层师生至安全区域。  

红色(I级)   全面停课,实施校园封闭管理,启动紧急疏散预案。

四、应急响应措施 

1. 灾害发生前

定期检查校舍、围墙、电路、排水系统等设施安全。 

储备应急物资(手电筒、沙袋、急救药品、饮用水等)。 

每学期组织1次防灾演练,普及逃生技能和自救知识。 

2. 灾害发生时

台风/暴雨:关闭电源,加固易倒设施,禁止师生靠近窗户;严重积水时切断总电源。 

地震:立即组织师生就地避险(课桌下、墙角),震后有序疏散至空旷地带。 

暴雪/冰冻:清除道路积雪,铺设防滑垫,必要时停课并通知家长接回学生。 

雷电/冰雹:停止户外活动,关闭电子设备,远离金属物体和高大树木。 

3. 灾害结束后

排查校舍、设备受损情况,设置警示标志。 

统计师生伤亡及财产损失,24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 

开展心理疏导,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五、后期处置

1.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灾害损失评估与保险理赔。 

2. 总结应急处置经验,修订完善预案。 

3. 对抢险表现突出人员予以表彰,对失职行为追责。 

六、保障措施

1. 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仓库,定期检查更新。 

2. 通讯保障:确保应急期间校园广播、电话、网络畅通。 

3. 联动机制:与属地政府、医院、消防部门建立应急协作关系。 

七、附则

1. 本预案由学校安全管理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2.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每学年至少演练1次。 


注意事项:   

明确特殊群体(如残疾学生)的救助方案,确保“一对一”帮扶。 

家长联络机制需提前备案,确保灾害期间沟通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