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大数据局关于印发《济宁市2026年度公共数据开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宁市2026年度公共数据开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大数据局
2026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宁市2026年度公共数据开放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为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公共数据高质量开放和高效流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聚焦公共数据“扩范围、提质量、强赋能”三大任务,推动开放数据规模稳步扩大、质量持续提升、应用成效加快显现,探索“人工智能+开放应用”融合模式,拓展智能问答、智能检索等平台服务能力,深化数据在政务服务、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等领域的场景应用。到2026年底,全市开放数据保持动态更新,总量稳定在70亿条以上,重点领域数据集实现应开尽开,新增3个以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便民惠企应用场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开放应用成果。
二、重点任务
(一)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
1.更新公共数据开放目录。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对公共数据目录实行统一更新维护,规范填报目录信息,合理确定数据开放属性,推动符合条件的数据“应开放、尽开放”,持续拓展数据开放范围,在济宁市公共数据开放网形成2026年公共数据开放清单,统一对外发布。(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
2.加大高频数据开放力度。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使用频次高的数据资源,梳理形成高频需求数据清单,优先开放交通出行、就业创业、市场主体、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数据。提升数据更新频率和稳定性,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可用,提升基础性数据集、高下载数据集、包容性数据集数据量。(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
3.探索开放企业产业数据。推动获得“数字山东”等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加快数据资源整合和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形成可开发利用的数据产品和应用场景。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数据集,依托济宁市公共数据开放网面向社会开放,持续扩大产业数据供给,促进高质量数据集共享利用和价值转化。(市大数据局牵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前)
(二)提升公共数据开放质量
4.加快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结合全市15条标志性产业链,推进“一链一集”建设,强化数据集质量评估和动态优化,提升数据标准化水平和场景适配能力,培育形成一批质量高、应用强的示范性数据集。落实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标准规范,规范数据采集、治理、标注和管理流程,提升数据集完整性、准确性和可用性。(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前)
5.构建重点领域开放标准。以数据字段、数据结构、时间格式、编码规则等为重点,统一数据目录开放标准,明确数据开放信息项和格式规范。聚合各县(市、区)分散数据,形成结构一致、口径统一的数据目录对外发布,减少目录碎片化问题,提升数据获取效率。(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前)
6.强化开放数据质量管理。按照目录规范、挂载更新、数据质量、数据安全四个维度,构建日常巡检指标体系,开展常态化排查和数据治理,重点整治目录碎片化、数据更新不及时、数据缺失、数据重复、隐私泄露等问题。建立开放数据使用成效和数据问题反馈机制,定期向数据提供单位反馈情况,推动整改提升。(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三)加强公共数据场景赋能
7.打造开放数据应用场景。提升公共数据在社会民生领域的服务能力,拓展“老年食堂”“妈妈小屋”“工人驿站”等数据地图化、空间化应用成效,进一步释放数据赋能潜力。聚焦“一老一小”、就业、出行等群众关切领域,加大相关公共服务数据开放力度。鼓励企业利用开放数据开发便民惠企应用,构建覆盖更广、服务更精准的民生数据服务体系。(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8月底前)
8.组织数据开放赋能活动。举办“数据要素×”大赛济宁市选拔赛,组织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数据开发利用和价值挖掘。开展多样化、专业化赋能活动,联合济宁市数据服务商联盟、县(市、区)举办数据开放研讨会、大赛宣讲或数创实验室交流活动,提升数据应用能力和创新水平。(市大数据局牵头。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前)
9.完善开放智能体服务。探索大模型在公共数据开放领域的应用,在现有智能问答平台“查目录、问政策”等功能基础上,拓展数据检索、数据解读、接口调用指引等智能化服务能力,提升数据获取的便捷性和精准性。推动构建面向社会的开放数据智能服务体系,提升用户体验和服务效率。(市大数据局牵头。完成时限:2026年10月底前)
10.合理衔接授权运营。坚持以公共服务为导向,优先推进公益性数据开放,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的基础数据需求。在此基础上,稳妥探索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机制,推动数据在合规前提下实现价值转化。合理把握开放与运营边界,避免以运营替代开放,确保公共数据用于服务民生、支撑发展,形成公益优先、规范有序的数据利用格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附件:济宁市2026年度公共数据开放重点领域清单
附件
济宁市2026年度公共数据开放重点领域清单
序号 | 开放领域 | 数据描述 |
1 | 基层赋能 | 涵盖基层政务、民生服务等运行数据,支撑基层减负、精准治理与服务下沉等工作。 |
2 | 就业创业 | 开放招聘信息、职业培训、创业扶持政策、人才引进计划等数据。 |
3 | 医药服务 | 开放药品目录、药品价格、药店运营服务等数据,助力药价监管与服务优化。 |
4 | 工业制造 | 开放工业园区、工业制造企业、企业用水、企业用气等数据,推动产业链协同降本增效。 |
5 | 现代农业 | 开放农机购置补贴、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农产品认证等有关数据,支撑智慧农业决策。 |
6 | 商贸流通 | 开放电商交易、电商企业、物流信息等数据,赋能供应链柔性化调度。 |
7 | 交通运输 | 开放实时主城区公交数据,支撑智能调度与出行服务升级。 |
8 | 金融服务 | 开放企业登记、医疗、社保、农业农村、水电气、环保、气象、科技等数据,助力构建企业信用画像。 |
9 | 科技创新 | 开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研成果转化等数据,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
10 | 文化旅游 | 开放文物、古籍、戏曲剧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数据,进一步推动数字文化资源共享。 |
11 | 医疗健康 | 开放医院收费项目数据等数据,优化就医流程与医保精细化管理。 |
12 | 应急管理 | 开放安全生产许可、监管执法、应急救援队伍及避难场所等数据,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与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
13 | 气象服务 | 开放天气预报数据,赋能农业、交通等领域风险预判。 |
14 | 城市治理 | 开放热线处理、城市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等数据,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 |
15 | 绿色低碳 | 开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共享单车和电动车、废弃资源回收等数据,支撑低碳城市建设与资源循环利用。 |
16 | 高质量数据集 | 能够直接用于人工智能模型训练与优化的标准化数据产品,降低模型开发成本。 |
17 | 数据交易 | 开放济宁市在山东省数据交易平台发布的数据产品、数据交易等信息,助力构建规范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 |
备注:开放数据涉及个人或企业信息的,均经过脱敏处理后发布,符合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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