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洸河中学教职工考核评价方案
为深化教师评价改革,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评价制度,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重口碑”的教师激励和约束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努力成为济宁市大城区一流学校。
二、评价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爱岗敬业、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多元化评价,规范评价程序,公开公平,讲求实效,易于操作,确保评价的真实度、可信度。
三、考核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胡克亮
副组长:尤明泉、王之涛、赵磊、陆振环
成员:张广文、居宏伟、孙文霖、谢庆崎、邱琳娜、姜艳艳、韩磊、房玉华
主要职责:
尤明泉具体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张广文负责数据统计汇总和计算结果;
居宏伟、孙文霖负责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提报结果;
邱琳娜、谢庆崎负责师德师风、教师专业发展、教研组考核;
邱琳娜、姜艳艳、孙文霖、韩磊、房玉华、居宏伟、张广文负责教师工作量提报。
四、指标与权重
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科学评价教学、管理和服务各岗位工作,重点向一线岗位倾斜,对教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量化,将评价内容分为职业道德、业务工作表现、岗位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四个方面(一级指标)。
(一)职业道德(30分)
按照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洸河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按照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成绩的30%计入。
(二)业务工作表现(20分)
包括教育教学工作、专业发展2个二级指标。
1.教育教学工作主要包括教师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学习提高普通话、板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基本功,开发课程资源,备课、上课、作业批改,组织考试与评价,指导学生课外学习与生活,参加教研活动,进行教育教学反思等常规教学行为规范落实情况;(10分)
具体操作方法:(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1)未按要求制定、上交各类计划、总结。
(2)备课不及时,无教案上课。
(3)作业批改不及时,不进行错题纠错的。
(4)在学校组织的考试与评价、学生课外学习与生活、教研活动、教育教学反思等常规教学行为不服从学校安排或出现明显失误的。
(5)上课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等教学常规不规范的。
(6))其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明显问题的由校委会统一研究确定扣分的。
2. 专业发展主要包括教师继续教育、发展成果、课程建设等。具体指教师研修培训、专业交流与业务比赛等活动的参与,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的提升,获得的专业奖励、教科研成果,以及参与国家课程校本化、地方课程实施、校本课程的研发与实施等情况。(10分)
具体操作方法:
完成学校或上级部门规定的教育科研、集体备课、微课题研究、继续教育、研修培训、专业交流等工作得8分,每未完成一次扣一分。
教研组考核获得一等奖的每人加2分,获得二等奖每人加1.6分,三等奖每人加1分。
(三)岗位工作量(20分)
包括教学工作量、管理工作量、教辅工作量、其他工作和出勤率5个二级指标。学校依据编制人数、专业人员结构比例规定及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工作量。
1.教学工作量
主要指教学人员的周课时工作量。综合考虑课程的难度、备课的时间、作业批改量、教学班级和学生数量等因素,科学确定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课时工作量
标准如下: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1.2课时/节,其它学科1课时/节,晨读、自习0. 5课时/节。
因跨年级、学科教学每增加一门备课的加1课时工作量。
2.管理工作量
包括行政领导干部、级部主任、教研组组长、班主任等。
校长管理工作量相当于教学人员平均课时工作量;副校长(副校级分管领导、校长助理)80%;主任、副主任、年级主任、教研组组长(备课组组长)、班主任30%-50%,学校设置的部门临时负责人10%-30%。
因学校工作需要,如需设置专职行政领导,校长不高于教学人员平均课时工作量的1.5倍,副校级分管领导不高于教学人员平均课时工作量的1.3倍,主任不高于教学人员平均课时工作量的1.1倍,其余管理人员不高于教学人员平均课时工作量。
3.教辅工作量
教学辅助人员的工作量按照教学人员工作量平均数的70%计入,兼职教辅人员的教辅工作量视工作强度按照教学人员工作量平均数10%—30%计入。
4.其它工作量
包括组织社团、功能室管理、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等,负责功能室管理的老师做好日常管理、卫生保持等基础性工作,计0.5课时,每检查出问题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理化生实验员准备实验课每周每个课题再加0.2课时的浮动工作量;组织社团周平均每节课加1课时。其它工作按照0.5课时/30分钟计入工作量(四舍五入)。说明:所有其它工作量均折算为周工作量;有经费保障的不计入工作量(课服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5.出勤率
包括上下班考勤、参加会议及教研活动等出勤情况。出勤率以考勤记录为依据,采取工作日累计办法来计算。原则上年度出勤率低于90%的不得参与评先树优。
计算方法:
个人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管理工作量+教辅工作量+其它工作量)*出勤率
具体操作方法:
达到平均工作量(平均工作量=全体教师个人工作量之和/人数)的教师得16分,每超过平均工作量1个工作量加0.2分,超过28分的部分每多1个工作量加0.1分,最高不超过20分;每低于平均工作量1个工作量减0.1分,最低不低于15.5分。
(四)教育教学质量(30分)
包括考试科目教学岗位人员、非考试科目教学岗位人员,采取量化赋分的形式进行考核。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应涵盖学生所学各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是基于课程标准的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质量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市、区统一质量监测及学校期中、期末检测结果;国家、省教育质量监测,教育业务部门视导评价结果。
具体操作方法:
1.考试科目:
初中
①个人平均成绩超过高新区学校第1名得26—27分,同年级同学科最高分教师得27分,达到第一名学校成绩得26分,其余老师计算方法:个人得分=26+1*分差/基数(分差=个人成绩-第一名学校成绩;基数=本校最高分-第一名学校成绩)
考试成绩在高新区学校1-2名之间得25—26分,计算方法:个人得分=25+1*分差/基数(分差=个人成绩-第二名学校成绩;基数=第一名学校成绩-第二名学校成绩)
考试成绩在高新区学校2-3名之间得23—25分,计算方法:个人得分=23+2*分差/基数(分差=个人成绩-第三名学校成绩;基数=第二名学校成绩-第三名学校成绩)
考试成绩在高新区学校第3名及以后的得21—23分,同年级同学科名次最低的教师得21分,计算方法:个人得分=21+2*分差/基数(分差=个人成绩-同年级同学科最低成绩;基数=第三名学校成绩-同年级同学科最低成绩)。
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高新区第一名所有任课教师得27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3分,第四名及以后21分。(个人成绩和团体成绩按照6:4计入考核)
③如果同任城区统考,前三名参照高新区第一,其它名次依此类推。(大城区前四名)
小学
①语文学科素养检测30分书写,70分阅读,以考查本学期必读书目为主;英语学科素养检测30分书写,70分表达;数学学科素养检测30计算书写、步骤规范,70分创新思维。计算学生平均得分与本年级学科平均成绩的差,全年级进行排名,最高的老师得27分,平均得23分,最低的老师得21分,其余老师按比例折算得到相应的分数21—27分之间。(期中检测)
②期末考试成绩以21分为基数,上限27分,计算每位老师的优秀率(30%),及格率(50%)和得分率(20%)与本年级学科平均成绩的差,全年级进行排名,最高的老师得27分,平均得23分,最低的老师得21分,其余老师按比例折算得到相应的分数21—27分之间。
【计算方式:考核结果高于平均的老师得分=23+4*(个人得分-平均值)/(最高分-平均值);考核结果低于平均的老师得分=23+2*(个人得分-平均值)/(平均值-最低分)】
小学教师最终得分=期末考试成绩考核得分*0.6+期中学科素养考核得分*0.4
(为减少个别特殊学生的影响,年级平均人数50人以下的每班取2名特殊学生,年级平均人数50人及以上每班取3名特殊学生,最后第一名按照同年级最后一名的最高成绩计入,后第二名或第三名参照执行)
(3)因工作需要调整任课教师的,为保护接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对教职工考核规定如下:
①第一学期以接替前的一次期中、期末(3:7)成绩与同年级本学科平均分的分差为基数;以后均以前一学期期末考试分差为基数(基数下降的以原基数为准)。
②低于接班时的基数的参加正常考核。
③高于接班时基数的考核得分=23+4*(基数差-本次差)/基数差。(说明:基数差是指接替时的最高成绩和接替班级平均成绩的差,以后均按照上次期中或期末成绩;本次差是指考核时的个人成绩和最高成绩的差)
④低于平均分2%以内的给与一学期的适应期;低于平均分2%-6%的给与一学年的适应期;低于平均分6%以上的长期有效。
不低于平均分2%的,一学期内达到基数的教职工成绩考核的23分(平均值),低于基数或高于平均分正常考核,一学期后参加正常考核。
2.考查科目评比细则(运用达标和学生评价方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初中
①完成教学和考查等基本工作,实现相应的达标要求(体育国家标准,音乐、美术按照课程标准制定各年级达标标准)得23分,未达标或超标的考核结果高于平均的老师得分=23+4*(个人得分-平均值)/(最高分-平均值);考核结果低于平均的老师得分=23+2*(个人得分-平均值)/(平均值-最低分)。(期中)
②学生评价,包括:是否完成规定课时数,教学内容是否充实、丰富,教学效果是否满意等。(期末)
考查科目的达标成绩和学生评价按照4:6计算总成绩,所有教师统一排名,第一名和最后一名同考试科目同样得分,其余老师按比例折算得到相应的分数21—27分。
(2)小学
按照《小学成长标准赋分》考核赋分,考查科目所有教师统一排名,第一名和最后一名同考试科目同样得分,其余老师按比例折算得到相应的分数21—27分。
3.对在市、区等各级教育质量监测中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科教师,应给予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具体操作办法:获得济宁市或高新区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5分;第三名加2分;平均值以上加1分。
4.落实日常监管举措,争取绿色成绩。
①成立以校长、业务领导、分管领导、学部教务、教科研、全环境育人负责人、级部责任人和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绿色成绩领导小组。
②学校、级部日常检查、师生座谈、调查了解中发现老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不良倾向或苗头性问题,如作业过多、设置不合理、批改不及时、不认真;过度挤占学生课余时间或其他学科时间等,给与口头提醒并做好记录;拒不改正或问题严重带来不利后果的严肃谈话、批评指正;再犯启动问责机制,由绿色成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协商定性处罚。根据日常表现最终评定绿色成绩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分别按照100%、90%、70%、0确定最终系数。
5.校长工作质量评价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评价,与职级制考核挂钩;副校级由校长及高新区有关部门评价;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工作质量通过分管领导和服务对象测评来评价。
五、结果运用
考核成绩一学期一计算,一学年一汇总,教职工年度考核成绩等于两个学期成绩的平均值。学期考核作为兑现本学期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按考核成绩排名,同一考核段前50%且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优秀的老师年度考核优秀,同一考核段成绩最后10%合格,中间为良好,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2)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的;
(3)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诱导、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4)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经上级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如有不合格人员则从合格人员扣减。
(说明:本方案考核档次的比例是学校内部考核结果,学校上报考核档次比例按照组织设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分档上报。)
教师评价结果作为名师培养、评优树先、职务晋升、组织发展、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学校对教师评价过程、结果在全校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本方案以校委会解释为准,如遇本方案未涉及到的特殊情况,校委会研究解决,本指导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校委会将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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