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洸河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格组织纪律,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实现我校办学目标,根据《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评价指导意见》(济教字【2018】77号)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师请假制度。
一、请假种类及待遇
请假种类包括:公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孕假、哺乳假、丧假。
1、公假。学校教师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学校外派的时间为公假。
学校外派的公假,按期上岗,不计假期,享受全勤;经组织允许的函授学习按期上岗,不计假期,但不享受全勤。
2、事假。事假指教师因家庭和个人原因需要临时短期的请假。原则上全年机动事假5天不计入考核,每次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出规定天数,每小时扣绩效工资10元,不到一小时的,不计在内(事假计算出勤率,且超过5天扣绩效工资)。教师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因病,需要照顾时,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情况下,5天之内不计入事假(按正常出勤),但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履行请假手续,超过5天按事假对待。
3、病假。教师本人因病不能上班的请假,视为病假。
请病假时,可先按程序请假,待能上班后,必须出具就医相关证明材料。①到医院就诊不需住院治疗,一天不计入考核,必须有相关看病证明材料,否则按事假处理。②需住院治疗,必须出具正规医院的诊断治疗或住院证明及相应的费用清单。病假时间,在一周之内的,自行调整好本职工作,不计入考核;在一周以上一月之内的,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相应的考勤绩效和工作量绩效,并把工作量绩效加入到相应的代课老师的工作量中;一个月以上,要向上级人事管理部门提出请假申请,批复后按有关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待遇。上级没有明确规定的或有明确规定但病情严重,本着人性化管理的原则,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形成统一意见,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③女教师例行体检和产检,原则上半天时间不计入考核,需有检查证明材料,否则按事假处理。所有教师,有上级部门发放的正常健康查体时,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安排在节假日或双休日完成。
4、婚假。教师本人因结婚而请假,视为婚假。(1)婚假的时间计算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2)婚假期间不影响教职工工资和绩效工资。(婚假3天,另外,教师子女结婚,教师可享受1-3天假期。)
5、产假。产假是指在女教师产期前后的休假时间。产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另行增加假期天数,产假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待遇。(产假158天)
6、孕假。指怀孕后和生产前,因身体出现特殊不良反应,需要的休息假。(1)对怀孕前3个月和产前1个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每天可给予1-2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且写出申请,注明休息时段,找校领导签字批准,交行政中心备案,按出勤对待;若上班确有困难且工作许可,本人须持医院证明申请休息,按病假②处理。(2)女教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3)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期间,女教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待遇。(4)女教职工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5)计划生育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另行增加假期天数。
7、哺乳假。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教职工安排1-2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期从孩子出生到孩子周岁止。女教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个小时哺乳时间。
8、丧假。教职工的法定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病故,需要请假的,视为丧假。(1)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2)丧假的时间计算含节假日和双休日。(3)丧假期间,不影响教职工工资和绩效工资。 (丧假1-3天)
二、请假程序
教师请假都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第一步,自己与其他教师协调好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到级部办公室填写调课记录单;第二步,填写请假条上的各项内容,特别要写清楚“请假类型”和“请假具体原因”,遇到不涉及的项目则填“无”;第三步,先由级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找校领导签字审批;第四步,将请假条交到级部办公室备案,签署“教师出校门凭证条”交学校门岗后方可离岗;第五步,请假结束返回学校后,到级部办公室及时销假签字。
因紧急等特殊情况无法填写纸质请假条或因领导事务繁忙当面审批签字的,必须给校领导电话请假,必须在返校后的当天补写纸质请假条。
三、请假说明
1、严格按照请假程序请假,请假期满或提前返回的,必须销假签字,实际请假时间长短以销假时间为准。未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又无法证明回校上班时间的,均以办理销假手续的时间为准。请假满整天时,当天无法销假的,第二天返校后应及时销假,不进行销假的,即使在岗,也按事假对待。
2、产假请假时,要写明请假起止时间,自己记住时间并按时上班。逾期不上班者,按旷工对待。
3、请病假的,必须出具就医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按事假对待。
4、未经准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影响正常工作的均以旷工对待。
5、教职工请假弄虚作假被查实的,按旷工处理。
6、遇特殊情况,学校本着实事求是、人文关怀的原则统一研究决定。
7、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导致的上班迟到,当事人要提前或及时请假并安排好相关工作。
8、请假情况同时纳入教师考核。
9、一月一统计,一学期一兑现。
该制度与上级文件政策规定相违背的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该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洸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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