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服务项目议价采购文件
为推进房地产盘活利用,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1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承担房地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房地产评估项目
2.项目地点:济宁市任城区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房地产评估机构选聘服务项目,通过议价方式选聘具有履约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实施中心位于济宁市任城区银河大厦内的1处房产进行房地产评估服务,选聘数量为1家,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
4.控制价: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具备提供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房地产评估资格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所属期为2026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提供2026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等相关证明材料。
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所涉及的房地产评估主要是我中心位于济宁市任城区银河大厦内的1处房产进行房地产评估服务。
(二)服务范围及核心内容
1.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开展房地产评估工作。
全面对接中心综合部,梳理项目背景、房地产类型与评估需求,制定专项落地服务方案;严格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运用科学合规评估方法,开展房地产评估,完整留存工作底稿,保障评估依据充分、逻辑严谨。
2.组建专属专业服务团队进驻中心现场清查勘查,团队配置不少于一名持证房地产评估师,逐类核验房地产信息,精准排查权属瑕疵、数据异常并提供合规整改建议,保障房地产清查全覆盖、数据真实可追溯。
3.依托现场勘查、数据核验与价值测算成果,按照行业规范、部门要求编制房地产评估报告,完整涵盖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结论等核心内容,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4.报告编制完成后先提交单位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审核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定稿后出具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正式评估报告,同步交付全套纸质、电子版。
(三)付款方式
按项目结算,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待项目处置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价款(付款时应开具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报价
1.本次议价最少进行二轮报价,经采购小组讨论也可再组织报价,前一轮报价将作为是否能够进入后一轮报价的重要依据,且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
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一切所有费用。
4.如果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化。
(五)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将依据各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报价、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人员配置、信誉业绩等方面内容进行打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按得分高低确认1名成交供应商。详细评分标准如下:
评标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报价分(15分) | 以满足议价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 ||
技术分(60分) | 对本项目的理解与分析(10分) | 对委托方背景、评估目的、房地产特点、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等关键要素的理解深度和准确性。理解深刻、分析到位:10分,理解基本准确:6分;理解有偏差或过于笼统:3分,没有不得分。 | |
项目评估实施方案(30分) | 1. 技术路线与方法:提出的评估方法(房地产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选择恰当,技术路线清晰,参数选取有理有据,符合评估准则和本项目实际。方案科学合理20分;方案基本可行10分;方案不合理或照搬模板:0分。 2、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工作步骤清晰,时间安排合理,能保证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关键时间节点明确。优:10分;良:5分;一般:0分。 | ||
服务质量承诺分(10分) | 服务质量承诺描述详细完整,承诺内容清晰明确、针对性高,完全满足采购需求10分,内容一般得5分,内容缺乏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服务进度保证措施(10分) | 完成服务内容有全面的时间(期限)计划安排、成果提交时间明确、有详细的符合本项目的进度保证措施、保障性较强,对达不到进度目标较详细的处理方案及承诺。优:10分;良:5分;一般:2分,没有不得分。 | ||
商务分(25分) | 信誉分5分 | 参审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中国信用单位评价公示系统中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信用单位,有得5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网站截图复印件) | |
经营业绩20分 | 供应商提供2023年以来的类似经营业绩,每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20分(需提供合同原件彩色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 ||
四、参审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
5.“(五)评分标准”中各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五、选聘流程
1.凡符合本公告明确的报名资格条件且有意应聘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参与资格。
2.本次选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18:00前(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海关路11号国土局办公楼12楼121室。
3.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4.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26年8月25日18点前,按照“四、参审文件”要求将有关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编制目录且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
5.济宁市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组织评审工作小组,对供应商书面申请材料进行评分。
6.对选聘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人:崔阳;联系电话:0537-2966815。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