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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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 ||
| 内容 | 从7月15号开始学习的这个继续教育平台是评职称的材料吗?如果是,需要几年的合格证明?不学会有什么后果?公需科目30学时是必学的,专业课60学时必须要花钱买吗?很多人都不懂平台的作用和目的,请详细告知下,给小白们普及下!谢谢! | ||
| 附件 | |||
| 办件分类 | |||
| 办件编号 | YTLDXX20200700604 | 提交时间 | 2020-07-27 16:11:02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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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拓展和提高的一个重要渠道,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优化知识结构,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一般需提供近五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具体参照各级评委会要求)。 为加强继续教育服务和管理信息化水平,自2020年度启用“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并逐步实现信息发布、在线学习、学时申报、学时审核、证书打印等继续教育业务全程网上办理。 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根据我市行业、事业发展需要及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需求,采取远程教育、集中面授、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平台”提供了兜底培训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专业科目培训”栏目自愿选择课程,完成相关科目学习即取得相应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按相关规定折算继续教育学时,通过“平台”“学时申报”栏目进行申报,经审核批准后将获得相应学时并记录在“平台”。其中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可分别抵扣30(国家级)、20(省级)、10(市级)、5(县级)的专业科目,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近日,市人社局精心组织“平台”培训活动,将定于8月4日来鱼台县进行“平台”使用操作培训。鱼台县人社局将搞好培训衔接工作,尽快做好继续教育“平台”的平稳过渡。 感谢您的关注,如有其它咨询,请拨打电话6211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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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0-08-03 10:49 |
|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