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取土、挖砂、采石、淘金、爆破和倾倒废弃物等活动的处罚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00SL370219054000

实施编码:11370800004311084A3370219054000

事项版本:7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市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7号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通知书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7-2342110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7 年4月国务院令第496号公布,2017年3月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二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审查、决定、执行等 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取土、挖砂、采石、淘金、爆破和倾倒废弃物等活动 60工作日 处罚或不予处罚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0537)771050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 济宁 任城区 山东省洸河路124号 电话: 0537-2320792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234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