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证核发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00GA370109052000

实施编码:11370800004311017C3370109052000

事项版本:6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济宁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公安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市县同权(根据《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第112号令)规定,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受理保安员考试报名、采集保安员指纹;设区市的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开展保安员考试,核发、吊销保安员证)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2楼B215号公安服务综合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保安员证》 数量限制 一人一证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2楼B215号公安服务综合窗口
电话:0537-2363692
网址:http://jizwfw.sd.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9年9月国务院令第564号)
具体规定内容 1、【行政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9月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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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9月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县级公安机关核发
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初中以上毕业证或原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
保安员证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其他 受理单位提供
县级以上体检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其他 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获得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考试 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 0个工作日 考试及格通过
办结 发证 0个工作日 发证(各县市区发放或者免费邮寄)

流程图

行使内容

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 0537-771050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瑞园路7号 0537-2715000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必须参加考试才能办理保安员证吗?
解答 对,保安员证核发必须经过参加保安员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办理。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2楼B215号公安服务综合窗口
    电话:0537-2363692
    网址:http://jizwfw.s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