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00JY370505014000

实施编码:11370800004311076F3370505014000

事项版本:63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济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教育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权限划分 市县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101-A106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101-A106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电话:0537-2386796
电子邮箱:jnsxszz@136.com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邮件投诉、窗口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发布令号(文号) (财科教〔2019〕19号)
具体规定内容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高等教育(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附11:《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实施细则》第一条:“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是指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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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 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鲁财科教〔2022〕17号
具体规定内容 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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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山东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在山东政服务服网自行下载空白表格填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审核 对全市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0个工作日 对符合条件的材料审核通过
办结 对全市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0个工作日 将审核结果汇总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8号窗口 0537-7711122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菱花路30号 0537-2715000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从哪办理?
解答 学生就读的各高中学校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101-A106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电话:0537-2386796
    电子邮箱:jnsxszz@13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