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处罚


基本编码:JN370800JY370205007000
实施编码:11370800004311076F3370205007000
事项版本:23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教育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是否网办 | 否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无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三楼E0319房间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无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其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一窗受理C313窗口 电话:0537-2319215 电子邮箱:jnzjk9215@163.com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邮件投诉、窗口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公布,2018年12月第三次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立案 | 依据现场检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等线索立案 | 即时办理 | 立案调查 |
调查取证 | 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 | 即时办理 | 制做调查讯问笔录 |
提出处理意见 | 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法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 即时办理 | 拟定《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 |
发出《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 | 发出《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 | 即时办理 | 发出《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接受当事人陈述申辩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结合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拟定行政处罚决定,并报法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 即时办理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即时办理 |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 0537-7711222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菱花路30号 | 0537-2715000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何查询真伪? |
解答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是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查询的唯一网站。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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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一窗受理C313窗口
电话:0537-2319215
电子邮箱:jnzjk92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