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核发


基本编码:JN370800HB370116007001
实施编码:1137080000452662473370116007001
事项版本:44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 B313综合一窗受理服务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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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发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 B313综合一窗受理服务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 B313综合一窗受理服务窗口 电话:0537-2316836 网址:http://jizwfw.sd.gov.cn/jn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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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网络投诉、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55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条、第二十四条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 第六条 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第二十三条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二)具有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三)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以及其他设备;(四)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十四条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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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贮存场地、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等 3、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以及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专用容器及中央监控设备、计量设备、环境监测分析仪器仪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 4、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完善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5、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申请书 | 原件 | 2 | 纸质或电子 | A4纸印制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准备相应材料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受理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查 | 当场 | 材料齐全,受理;材料不齐全,告知补齐材料 |
审查 | 组织专家,现场核查,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 | 当场 | 现场核查通过,同意申请;现场核查不通过,告知整改事项 |
决定 | 现场核查通过后,办理发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手续 | 当场 | 决定予以发证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8号窗口 | 0537-7711122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任城区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24号(任城区法院) | 0537-2232266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有无鼓励政策? |
解答 | 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对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可以申请基金补贴。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 B313综合一窗受理服务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 B313综合一窗受理服务窗口
电话:0537-2316836
网址:http://jizwfw.sd.gov.cn/jn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