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济宁市北...

基本编码:JN370800NYNC370220195000

实施编码:1137080073816061773370220195000

事项版本:12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法规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济宁市北湖新区圣贤路省运会指挥中心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13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肥料处罚通知书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7-2967258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发布,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第8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一)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二)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行政处罚 是否处罚 60 处罚决定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司法局 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0537-7711122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河西首 0537-6772123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是否可以县级交罚款
解答 不可以,只能在市级指定银行缴纳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2967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