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药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购买者退回和回收剧毒、高毒农药的容器、包装物的处罚

济宁市北...

基本编码:JN370800NYNC370220103000

实施编码:1137080073816061777370220103000

事项版本:1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济宁市北湖新区圣贤路省运会指挥中心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法定办结时限 13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济宁市北湖新区圣贤路省运会指挥中心
电话:0537-2967258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2014年6月省政府令277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农药、兽药经营者未按规定执行经营告知制度,或者未按规定要求购买者退回和回收剧毒、高毒农药的容器、包装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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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行政处罚 是否处罚 60 行政处罚决定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司法局 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0537-7711122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洸河路西首任城区人民法院 0537-6772123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是否可以县级交罚款
解答 不可以,只能在市级指定银行缴纳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宁市北湖新区圣贤路省运会指挥中心
    电话:0537-2967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