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违反审慎经营的要求,不落实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的处罚

济宁市太...

基本编码:JN370800JRB370257002001

实施编码:11370800MB285761457370257002001

事项版本:18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E区0569室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其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7-2963263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年3月通过)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违反审慎经营的要求,不落实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其暂停相关业务;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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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调查取证 通过现场检查或其他线索发现违法行为 30工作日 形成调查报告
行政处罚告知 通过现场检查或其他线索发现违法行为 20工作日 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行政处罚决定 通过现场检查或其他线索发现违法行为 10工作日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0537)771050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任城区人民法院;兖州区人民法院;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鱼台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西首1234号;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蓼河路(济宁能源北);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湖凌一路 0537—6772111;0537—3412329;0537—2715015;0537-6211533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联系电话
解答 0537-2963263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2963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