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济宁市教育局人事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教育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市、县教育部门对主管学校教师在网上定期注册的审核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101-A106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网站下载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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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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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名称 | 告知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101-A106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电话:0537-2319235 电子邮箱:jyjrsk@ji.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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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教师[2013]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制度。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公办普通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制式证件固定规格 | 政府部门核发 | 教育部门核发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 | 0个工作日 | 告知。 |
| 办结 | 区县教体局审核→市教育局复审→省教育厅终审 | 0个工作日 | 办结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审核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 0537-7711122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菱花路30号 | 0537-2715000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不在编的教师资格证是否需要注册? |
| 解答 | 不需要注册。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101-A106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电话:0537-2319235
电子邮箱:jyjrsk@ji.shandong.cn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