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除
基本编码:JN370800CG370315002000
实施编码:11370800750852907J7370315002000
事项版本:10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行政强制 | 是否网办 | 否 |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无 | |
| 办理时间 | 全天 | 办理地点 | 执法现场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无 |
| 送达方式 | 其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结案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3160016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信件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城乡规划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拆除 | 无 | 结案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0537-7710505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任城区人民法院、兖州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鱼台县人民法院中的其中一个 | 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24号/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菱花路30号/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湖凌一路 | 0537-6772123/0537-3413803/0537-2715000/0537-6211533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程序 |
| 解答 | 行政强制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3160016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