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营销部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 实施主体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A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 法定办结时限 |
2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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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以上为电网环节时限,不包含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施工、物资采购、试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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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名称 | 临时用电新装完成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A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7-6913219 网址:http://zwfw.jining.gov.cn/jn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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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网络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供电营业规则 |
| 制定机关 | 电力工业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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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供电公司辖区内的直供用户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0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准备相应材料 | 否 | 无 | 无 |
| 身份证 | 复印件 | 0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准备相应材料 | 否 | 无 | 无 |
| 不动产权证 | 复印件 | 0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准备相应材料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企业用户申请临时用电 | 1个工作日 | 企业用户申请临时用电办结 |
| 审核 | 根据客户申请和现场情况答复供电方案 | 5个工作日 | 受理用户报装业务完成办结 |
| 办结 | 验收合格后送电 | 5个工作日 | 验收合格后送电完成办结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9号 | 0537-2312163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吴泰闸路7号 | 0537-5175152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临时用电新装可以到营业厅办理吗 |
| 解答 | 可以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A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7-6913219
网址:http://zwfw.jining.gov.cn/jn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