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查处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00MZ371011016000

实施编码:1137080000431236XX3371011016000

事项版本:13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民政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行政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当地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期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E0515(济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办理结果事项告知书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7-2253934
网址:http://jnmz.jining.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网络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殡葬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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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收到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举报、投诉。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5个工作日 告知申请人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当地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 0537-771050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24号 0537-6772013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是否可以?
解答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2253934
    网址:http://jnmz.jin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