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登记服务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市场监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企业开办综合窗口A316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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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准予注销通知书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企业开办综合窗口A316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企业开办综合窗口A316 电话:0537-2397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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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第 五十五 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令第746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登录济宁政务服务网,在该事项办事指南材料目录处下载 | 是 | 无 | 无 |
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人民法院出具 | 是 | 无 | 无 |
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人民法院出具 | 否 | 无 | 无 |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所在企业制定 | 是 | 无 | 无 |
清税证明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税务部门核发 | 是 | 无 | 无 |
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其他 | 新闻出版部门印发 | 是 | 无 | 无 |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行业审批部门核发 | 否 | 无 | 无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 | 1 | 纸质 |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始规格大小 | 政府部门核发 | 企业登记部门核发 | 否 | 无 | 无 |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简易注销申请企业自己制发 | 否 | 无 | 无 |
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 即办 | 受理或不予受理 |
核准 | 对受理人员的受理意见进行审查 | 即办 | 核准或不予核准 |
办结 | 发放准予注销通知书 | 即办 | 向申请人发放准予注销通知书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0537-771005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济宁市鱼台县人民法院 | 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24号/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菱花路30号/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湖凌一路 | 0537-6772123/0537-2715000/0537-3413803/0537-6211533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此事项是否收费 |
解答 | 不收费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企业开办综合窗口A316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企业开办综合窗口A316
电话:0537-2397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