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


基本编码:JN370800ZJ370117049000
实施编码:1137080000431212413370117049000
事项版本:28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市级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31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网站下载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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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31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0537-3239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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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1〕30号)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建市〔2014〕159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自 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 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表扫描件(同时上传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表word电子版) | 原件 | 0 | 电子 | 无要求 | 申请人自备 | 山东政务服务网的劳务资质事项下的办事指南下载 | 是 | 无 | 无 |
技术工人技能证书扫描件及身份证扫描件 | 原件 | 0 | 电子 | 无要求 | 政府部门核发 | 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准备相应材料 | 是 | 无 | 无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申请材料进行核验 | 0个工作日 | 受理或不受理 |
审查 | 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 0个工作日 | 通过或告知企业补正内容 |
办结 |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发放资质证书 | 0个工作日 | 发放证照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法律服务中心) | 0537-7711220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吴泰闸路7号 | 0537-5667800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如何申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 |
解答 |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自 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 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
问题 | 企业在提交申请后,若发现填写内容错误,如何自行退回 |
解答 | 企业进入“法人空间”页面后,点击“撤回”按钮进行操作。 |
问题 | 企业申请劳务资质是否能以个人名义提交材料 |
解答 | 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只允许在法人办事中申请。申请人需要填写企业名称,不能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 |
问题 | 劳务资质申报的标准是什么 |
解答 | 一、企业资产(1)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企业主要人员(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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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31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0537-3239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