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基本编码:JN370800RS372014025001
实施编码:11370800004312490W3372014025001
事项版本:2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18-A19号社保综合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联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担保机构、财政部门、人民银行、经办银行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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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贷款成功并进行贷款贴息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2347813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财金【2020】2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个人借款人范围。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等14类人员基础上,自财金〔2020〕21号文件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创办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平台就业人员以及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纳入支持范围。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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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个人借款人范围。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等14类人员基础上,自财金〔2020〕21号文件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创办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平台就业人员以及入驻我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纳入支持范围。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 | 4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人员类别证明及复印件: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释放证明书》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法院裁定书)或《假释证明书》(法院裁定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全日制高等院校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 | 原件 | 1 | 4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查看材料齐全完备情况 | 即时受理 | 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告知服务对象并退回材料,对于材料齐全完备的准备下一步审核 |
审核 | 对于准予受理的材料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核 | 即时办理 | 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审核不通过的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 |
办结 | 对审核通过的手续予以办理 | 1-3个工作日 | 办结审核通过的手续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8号窗口 | 0537-7711122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西首 | 0537-6772123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济宁市个人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应该去哪办理? |
解答 | 为推动业务下沉基层,申请人可到本县市区就业人才机构创业担保贷款服务部门就近办理。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2347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