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05 20:33:57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通知要求,由济宁市卫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情况以及其它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济宁市卫生局办公室(地址:济宁市英萃路26号),联系电话:0537-2317660,电子邮箱:E—mail:wsj6002@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济宁市卫生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渠道建设,巩固深化了以院务公开为重点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工作有以下4个方面:

  (一)强化教育培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市卫生局将学习《条例》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机关、市直卫生单位集中学习,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编制规范要求,机关各科室对科室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上的统一格式和规范要求,收集整理相关信息,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特例"、"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有利监督"的原则,我局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媒体、安置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全面公开机构设置及负责人、办事程序、工作信息、健康教育知识、监督电话等应公开的政府工作信息。有效放大和延伸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利民的服务功能。 

  (三)巩固深化以院务公开为重点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区域信息化和医院信息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收费价格情况,为患者提供多形式的医药费用查询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落实信息公开,将信息公开纳入乡镇卫生院规范管理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各地将血站信息公开与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将血站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3年血液安全督导检查范围。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公开,将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重要内容,并要求全面推行妇幼保健机构院务公开制度。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公示范围,推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工作。

  (四)结合机关制度建设,做实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新闻宣传、电台"阳光政务"热线栏目,主动、积极公开卫生工作进展、群众关心的医改、民生工程等重要信息。多种形式、各种平台的综合运用,进一步明确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程序、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等具体规定。  

  二、2013年市卫生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3年市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未发生收费情况。市卫生局的政策法规类信息主要是医疗、母婴、职业病、卫生保健、免疫规划、爱国卫生、食品、传染病、艾滋病等法律法规。业务类信息主要是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预防、卫生监督、新农合、社区卫生、中医药等。综合类信息主要是指:本机关的一些工作进展、领导讲话、工作研究、投诉、行政许可、咨询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市卫生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形式申请,全部按规定给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市卫生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市卫生局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认真落实《济宁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济宁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济宁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安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济宁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建设需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信息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疑难问题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对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2014年,济宁市卫生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扎实推进卫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推进信息公开能力建设和平台建设,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提升公信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继续深入推进以院务公开为重点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