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6 16:04:14

 

本年度报告是由济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一、概述

 2017,济宁市卫生计生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规定,根据市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7,济宁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度健全,运行正常。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了《济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推进委机关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政策和热点解读、医疗卫生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机关高度重视重大决策和政策法规的发布解读,对社会关注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生育政策调整、社会办医、分级诊疗等卫生计生重大政策和热点舆情,能够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进行回应和解答,回应社会关切,使社会公众及时准确了解掌握涉及卫生计生重要资讯。多次组织参加"阳光政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和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就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一解读。在主要新闻媒体发稿300多篇,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推进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关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四张清单"信息公开。在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对行政审批、处罚、征收、强制等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及运行流程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开了2017年济宁市卫生计生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三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深化医改等重点工作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建议。重点把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公示、就医指南流程、投诉、食品安全标准备案、饮用水安全等内容列为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在委机关网站显著位置公开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每月向社会公开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全各医疗机构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采用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价目本等方式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价格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公示内容。同时公布了本单位及同级物价部门价格举报电话。义务为患者提供多种形式的医药费用查询服务,并明确告知住院患者费用查询方式。住院患者可在病房护士站、住院费用结算部门查询一日住院费用及总费用。建立了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清单。基本上都设置了自助缴费及价格查询一体机,为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查询服务或提供费用清单,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五、政府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坚持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导向、以解决同质化医疗服务为出发点,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切实改善患者看病就医体验,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巩固精准医疗"同质化"服务项目,改善就医体验。该项工作20162017连续两年纳入市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一,依托精准医疗"同质化"远程服务平台,构建全市统一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市第一人民医院已在全省率先建成全市统一的地市级影像、心电、检验、病理"诊断中心",3774家医疗机构与市第一人民医院实现信息数据的实时传输,有效满足了老百姓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累计完成诊断48.14万例,提前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二是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确保群众就医安全。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形成医疗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做好疾病分级诊疗过程中医疗质量连续化管理,强化重点病种及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和费效比控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质控中心19个。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目前我市有省级重点专科29,在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04个。加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截至目前,我市三家首批推荐县级医院基本标准、推荐标准均提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90%50%的任务目标。三是推广完善预约诊疗服务,分流就诊患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打造"便捷式医院"品牌的意见》,在原有预约诊疗平台的基础上,动员济宁电视台、齐鲁晚报等第三方资源,启动"便捷式医院"创建,实现电视、报纸、网络、医院等多元化预约诊疗,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改善群众就医体验。3家三级综合医院均开展预约诊疗服务,门诊初诊预约诊疗率达59.65%。四是坚持实施各项惠民亮点举措,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先看病后付费"纳入全国健康扶贫重要举措,全市累计501.9万人次受益。继续落实病历费用"双公开"举措,累计免费提供病历707.4万份。深入实施医疗精准救助,改善贫困群众就医体验。在全市范围内创新实施"惠民医疗卡"精准救助,持卡贫困群众在全市各级公立医院就诊免收普通门诊诊疗费、专家挂号费和急诊观察床位费,对检查和治疗、住院费用优惠20—30%。。全市12家县级综合医院均已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达标率100%;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落实优质护理要求,15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的所有病区均实行了优质护理服务,覆盖率100%。五是加强医疗市场监管,净化医疗市场环境。加强行风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连续第二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执业巡查和"拉网式"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建设、行风建设、贯彻行业"九不准"、以及加强医院管理、依法执业巡查、执业行为监管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对全市医疗机构临床应用技术、全市医疗机构院感及血液透析技术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对规范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命名及医疗技术准入登记备案工作进行专项部署。主动面向全市公布所有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名录,接受社会和行业内外监督,严厉打击社会办医中的"害群之马",对屡教不改的医疗机构纳入黑名单、曝光台,持续进行高压态势严格监管。六是创新开展多元化调解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医患纠纷"多元化一站式"调处机制,为医患双方提供更完善和更便捷的服务。2017年共接待医患来访539,受理531,受理454,成功调解369,调解中82,调解成功率达99.19%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7,市卫计委共承担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47,其中我们牵头主办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33,已于6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案件答复意见已全部送至人大代表、提案委员,实现了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100%”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委机关门户网站和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委在门户网站设置了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同时开设了政策解读、便民服务、办事指南等栏目,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做好"济宁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推广宣传工作亮点,提升卫生计生系统整体形象。同时,通过济宁电视台、济宁日报、齐鲁晚报等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大量卫生计生政府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济宁市卫生计生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答复8,答复率100%

九、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机关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市卫生计生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重点对拟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进行审查。主动公开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依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申请给予公开;不予公开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开。未履行保密审查和源头认定程序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在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个别网站栏目还不够丰富,功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到位。下一步,市卫生计生委将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公众关切的热点信息公开力度;三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建设,加强对各医疗服务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加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四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