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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体育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济宁市人民政府”( www.jining.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A-781室,邮编:272000,电话:0537-2967700,传真:0537-29677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济宁市体育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公开管理。2020年,济宁市体育局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公开工作汇报,统筹推动工作开展。明确局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对上网的信息进行严格筛选,确保非涉密、非敏感政务信息能依法及时公开,又不发生泄密事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信息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市体育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根据不同政务信息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各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
(三)公开形式多样,确保信息内容全面。2020年,济宁市体育局围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赛事活动、财务预决算等体育重点领域、重点事项,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内容审核把关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体育局官网等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公开信息749条,其中市政府网站202条,局网站239条,省体育局网站及省级以上刊物308条。
二是高度重视群众关切,认真回应群众咨询,充分发挥网站、互动交流平台作用,及时关注市长公开电话和网络问政平台栏目,与群众和企业保持良好沟通交流。全年回应各类关切190条,其中市长热线133条、网络问政56条、依申请信息公开1条。
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体育信息,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在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建起一条快捷畅通的桥梁。2020年,我局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活动1次、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2次,介绍我局体育惠民举措,并与听众进行互动交流。
四是积极主动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我局收到政协提案2份,未收到人大建议。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所有提案答复意见均按政务公开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五是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信息公开。2020年,市体育局规范答复内容,强化保密审查,及时做好答复工作。本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按时办结,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无公开收费项目。
(四)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开监督保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形成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处室共同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局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审定政务公开重要文件。制定《济宁市体育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及时、主动、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市民群众热切关注的体育民等信息。
全年信息公开
回应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402 | 40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435.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高度重视和各科室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政务信息时效性不高、主动公开积极性不强、公开平台与介质建设运用不充分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努力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2021年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 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推进体育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公开,结合实际,建立目录管理,便于市民查阅利用。梳理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进一步优化局官方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在政务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
(二) 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积极性、协作性。持续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学习培训,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体育部门公信力。加强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策理论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
(三)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运用。加大局网站、微信等新兴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运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等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及时规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法律法规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