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公布济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内容数据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市文广新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济宁市环城北路4号;邮编:272000;电话:0537-2312260,传真:0537-2355572。
一、概述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市文广新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有关政策的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文广新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发布规定,信息发布前均经过认真审核,及时准确地进行发布,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及制度建设。通过市文广新局政务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济宁政府网信息政务公开栏目、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多个平台,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宣传,展示了部门良好形象,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为全面展示全市文广新工作搭建了良好平台。强化宣传报道力度,依托报纸、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渠道加大文化工作宣传,在各类媒体刊发宣传报道稿件200余篇,提升文化工作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全面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流程,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同时,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和主动发布机制、政策解读和社会回应机制等,真正做到政府信息按时公开、重要政策全面解读、公众关注积极回应,营造了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环境。
(三)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随着社会各界对文化发展关心关注程度的不断提升,市文广新局也积极做好对文化发展中各种问题的回应。在济宁网络问政平台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13次。市文广新局主要领导带队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参加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回应社会各界对文化发展关心的问题。2017年共办理办理市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50件,均认真负责的高质量及时办理并公开办理结果及具体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48条,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每年按照在规定时间内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全年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及时办理回复;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未接到投诉。
(二)规范行政程序,加强审批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做好济宁市简政放权"四张清单"公示平台清单公示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做到了审批工作前移、服务向后延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随到随办,"限时办结"。做好便民服务,将文化经营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各种表格等在局网站及时发布。全年市级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4408件;接待企业来电、来访咨询千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到了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市文广新局2017年度共收到3件信息公开的申请,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均已按时进行了办理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市文广新局2017年度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文广新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也对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多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方面,仍有较大可发掘空间。市文广新局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有针对地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及时发布更新,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加强发布平台建设,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完善栏目设置,加快更新速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深度探索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发布形式。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创新服务理念,细化内容、措施并抓紧抓好,更好地发挥参谋、服务职能。
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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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4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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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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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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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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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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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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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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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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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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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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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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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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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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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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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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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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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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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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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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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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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19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19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19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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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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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