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4: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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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济宁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A-0437,联系电话:0537-296722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济宁市统计局共公开政务信息680条,其中济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济宁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13条,数据济宁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各类信息336条主动公开部门文件3件,发布解读材料3篇、解读率达100%;对外发布统计专报54篇,统计信息18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上线行风热线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济宁市统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效。2024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内容均为请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公开,数量较上年持平

 

从办理结果看,因本机关不掌握无法提供3件23.08%予以公开7件、占53.85%,部分公开3件、占23.08%,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所有依申请公开办件均不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济宁市统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发布渠道和发布时限编制《济宁市统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畴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济宁市统计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做到工作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实现工作部署、信息发布、检查复核三同步。二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发布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信息内容建设,提升公开质效。三是微信公众号宣传转向服务,多方向多维度拓展相关功能确保可用、易用,让信息公开鲜活鲜亮四是聚焦“12.8”统计法宣传日、统计开放日等活动节点,通过展板宣传、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统计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进一步提升统计形象,扩大统计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济宁市统计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和保障成立由办公室牵头、业务科室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强化对公开文件的保密审查,杜绝泄密隐患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提高小组成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严格按照谁制作、谁认定的原则,依情势变化动态调整信息公开属性从源头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济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存在创新举措不足、人员轮岗频繁、解读制作水平不高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优化人员配置、稳定队伍结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制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分解公开要点。济宁市统计局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贯彻落实2024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17号),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明确全局各科室(局、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及时整改问题。对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推送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三是按照上级要求,编制《济宁市统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提升公开质效。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本机关未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文字版】济宁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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