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1:17:26

本报告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C,联系电话:0537-231645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四水统筹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六水共治发展思路认真落实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全链条、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与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涉水政府信息25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0条、政务公开信息2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03条,通过官网、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济宁市城乡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市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等新闻栏目。抓好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认真及时做好公众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畅通网上申请方式,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流程。全年共收到申请6件,按时答复62023年少8件。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存在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要求,始终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日常管理,确保发布信息质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经部门负责人、保密审查人、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信息,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建设运营网站1个,公开信息25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0条、政务公开信息2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03条;建设运营济宁城乡水务微博和济宁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共2个政务新媒体,政务微博公开150条,政务微信公开11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办公室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制定印发了《济宁市城乡水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政府信息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交叉检查,提升专业能力。有序开展政务公开信息自查,提高政务公开质效。定期检查网站管理落实情况,确保网站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但仍存在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公众参与度较低的问题;二是业务科室及经办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导致有时提供信息质量不高或者提供信息不及时等情况。

2025年,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同时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专岗人员业务知识的指导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市城乡水务局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市城乡水务局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济宁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03条。不断完善机构职能信息,强化行政执法结果公示,扎实开展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生命周期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有效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城乡水务局设置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条。

【PDF版】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WORD版】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图文解读】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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