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08:40:38

本报告由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C区,联系电话:0537-231645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济宁市城乡水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最新工作部署,加力构建“六大体系”,聚力改革创新,守牢“一排底线”,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公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水务领域核心职能与社会关切,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涉水政府信息24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0条、政务动态信息13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90条,通过官网、微博、微信等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济宁市城乡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加“实干绘就‘十四五’答卷 凝心续写发展新篇”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2场),接听政府服务便民热线,认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规范流程、精准答复、优化服务”原则,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全年共收到申请6件,按时答复6件,与2024年数量持平。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水利项目审批文件、水资源公报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在“三审三校制”基础上,增加“政策合规性审查”环节,对拟公开政策实行“科室初审—法规科复审—保密审查—分管领导终审”四级审核,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违规公开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运营市城乡水务局官方网站1个,全年通过官网公开信息24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0条、政务动态信息13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90条;运营济宁城乡水务微博和济宁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共2个政务新媒体,政务微博公开148条,政务微信公开8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修订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公开标准、操作流程和工作责任。在各科室单位明确1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初审、报送等工作,积极组织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有效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但仍存在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多为文字稿件,没有结合信息公开内容制作一图读懂可视化内容,内容载体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还有待提升,特别是信息公开目录中需定期公开的内容,有时存在工作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2026年,济宁市城乡水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直观性,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内容载体,采用文字材料+图解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健全科室间协同配合机制。强化科室之间的沟通联动,搭建高效信息传递渠道,确保各类应公开信息第一时间梳理、审核、发布,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市城乡水务局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市城乡水务局严格对照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水利工程建设、民生水务保障等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公开任务。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45条。不断完善机构职能信息,强化行政执法结果公示,扎实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执法等领域全生命周期公开。完善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服务事项等基础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城乡水务局设置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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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济宁市城乡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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