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济宁市工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下步工作打算共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济宁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古槐路30号;联系电话:0537-2883823;Email: jngs315@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2013年,济宁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提高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了相关责任制。具体工作由市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市局各科室均明确了专门人员定期上报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抓好责任落实,公开程序不断规范。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程序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抓好《关于印发市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公众信息网管理办法及内容维护方案的通知》、《关于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展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通知》等制度规范的贯彻落实,增强了公开制度的可操作性,实现了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我局始终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在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事前预审制度的基础上,不断规范了公开办理流程,层层把关,明确责任;制作了市工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申请表等并在市工商局政府网站公开,明确了政府信息申请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有关要求,逐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
二、公开平台建设及信息发布情况
市工商局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充实网上公开内容。整合各业务专题网页信息,细分信息类别,及时更新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并提供"市场主体基础信息查询"服务,公众登陆网站可以查询全市30万户市场主体的相关信息,二是完善网上办事功能。完善"网上办事平台",设立内外资企业登记年检、12315网上申(投)诉举报等个人在线办事类栏目。全市内外资市场主体网上年检率达100%。三是拓宽了信息公开的途径、载体和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本单位、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业务类信息,服务社会公众。同时,不断加强硬件建设。积极组织领导系统各单位维护和安装电子触摸屏、大型滚动屏、大型宣传牌等,公开涉及企业登记、消费警示、执法维权、打击欺诈等多个方面的政府信息万余条。2013年发布各类信息460余条,目前已累计发布各类信息4.2万余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其中政策法规2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2条,其他信息117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运行,局制定了计算机管理保密规定,在信息中心配备了计算机安全保密检查工具,定期组织一次保密抽查。并建立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单制度、信息审核签发制度等。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4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商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服务和促进济宁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责任机制。在继续完善已有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个别媒体发布的失实信息及社会流传的虚假信息,及时、主动地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媒体、网络等载体予以澄清,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程序等,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认真处理。四是进一步抓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回复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