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中小企业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7 16:5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和年度报告报送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中小企业局在总结本单位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济宁市中小企业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工作程序、完善申请流程,建立健全加强信息公开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机制。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副局长王建宇同志为组长、调研科科长于杰同志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机关也相应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政策调研科会同综合科共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承担负责局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内外网、政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局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政策法规与“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481篇,涉及到全民创业、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等各项政策。局主要领导带队于63日参加了由市纪委、市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专题栏目,及时答复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网络问政平台受理群众咨询5次,回复率100%。另外门户网站专门设立了“服务申请”、“我要咨询”等专题互动栏目,方便群众获取相应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2016年,市中小企业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载体发布信息95条,对信息工作做好的应公开尽公开。为让群众深入了解全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我们还积极与济宁市电视台、齐鲁晚报、济宁日报等媒体沟通协作,发布新闻稿件20余篇,会同电视台筹备开设《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直通车》专题电视栏目全年播出150余期,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打造常态化宣传机制。同时做好了“三公经费”2015年决算与2016年预算的公开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发布了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提高了机关效能的透明度。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安排,我局尚未涉及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情况。

去年来,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本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任何收费情况发生;未出现任何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务信息,由信息提供科室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经分管局领导审签,交由调研科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调研科审查后转报局长领导审批。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自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发生泄密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中小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新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有部分科室没有从履行法定义务的高度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不能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甚至不能按照法定时限(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信息,不能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够完善,都是兼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没有,工作人员不固定,业务熟悉程度不够,在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过程中容易出现纰漏,造成工作被动。下一步,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力做好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工作有关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准确、全面,并做好配套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市中小企业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doc

 

 

 

济宁市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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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