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渔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0 20:40:25

济宁市渔业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向社会公布济宁市渔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至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务网"(www.jining.gov.cn)或"济市渔业信息网"(http://www.jny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济宁市渔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红星路19号;邮编:272019;电话:0537-2967815;传真:0537-2967981)。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全市渔业系统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级各项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渔业工作中心任务,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渔业政务信息工作认真把握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不断增强。

截至2014年底,我市渔业政务信息全年共在农业部渔业局网站发布51条;在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发布434条(不包括微山县、梁山县等直报点),采用率达60%;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83条,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971条,信息公开数量显著增加,信息公开力度明显加大。共解答和处理公众网络咨询、举报28条;办结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且未收取费用,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是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市渔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杜西平分管信息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开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明确信息员负责本科、站的信息管理和报送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二是印发了《济宁市渔业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和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同时进行及时更新和完善,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指南,细化信息公开目录。

(二)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延伸

一是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公告,公布工作进展情况,以社会监督加快重点工作进度。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信息进行了公开,提升了财政资金情况的透明度。三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开展重点项目信息公开,统一编发项目指南,公开受理项目申报,公示评审立项结果等。四是落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与所属事业单位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同时在局网站公布了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等内容。

(三)信息公开主动性进一步提升

一是充分利用多种信息公开平台,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和局门户网站等,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等主动进行了公开,并主动发布了相关解读材料。二是在筹办重要活动、会议时,统筹考虑信息发布事宜,做到业务工作与信息发布同步进行,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平台,扩大信息发布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影响力。

(四)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完善

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照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环节规范办理,畅通受理渠道;同时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做好相关情况解释工作,保证公众充分行使知情权。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因被申请公开信息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未予公开且无任何收费,并已告知申请人处理结果。

(五)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优化

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优化栏目设置和版面设计,整理信息数据库,对于重要信息单独设置醒目主题,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同时畅通与公众沟通方式,积极回应热点及重大舆情。本年度回应公众网络留言28条,已办结28条,并针对公众关注热点发布相关信息解读,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反馈意见书》反映的信息公开制度未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年报不全和政策解读目录下无政府信息的问题,我局立即查改,深入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现已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并上报整改报告。

在"新常态"带来的机遇和变革下,全市渔业信息工作将秉持稳定发展之"常",力求不同以往之"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各项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渔业工作中心任务,创新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下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2014年市渔业局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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