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物价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4 16:54:18

 

济宁市物价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办字〔2014〕114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14〕11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和年度报告报送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济宁市物价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及《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和年度报告报送公开工作的通知》(通知〔2017〕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济宁市物价局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促进了物价工作的阳光透明,为全市物价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16年市物价局在政府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的信息达8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7条,政策法规类33条,规划计划类2条,财政信息类2条,统计分析类22条,年度报告类1条,双公示类7条,公告公示类8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有关文件精神,市物价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监督等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及时编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三是全面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对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本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完善公开目录,实施动态更新,进一步健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机制,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并及时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相应政策解读,进行科学阐释,增进公众对物价工作的了解。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是对济宁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进行两次公告。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月15日,济宁市物价局通过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济宁日报》等发布通告,向社会征集济宁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记者。2016年5月18日,通过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济宁日报》向社会公告听证会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记者和其他有关事项。二是对城区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进行公告。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0月10日通过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济宁日报》等发布通告,向社会征集济宁城区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记者。2016年10月10日,通过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济宁日报》向社会公告听证会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记者和其他有关事项。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于主动公开的物价信息,及时准确地予以发布,2016年共发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各类物价信息82条。主要类别情况如下:

  1、机构职能:主动公开7条。

  2、政策法规:主动公开3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5条,规范性文件清理文件1条,政策解读10条,规范性文件备案6条,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1条)。

  3、规划计划:主动公开2条。

  4、财政信息:主动公开2条。

  5、统计分析:主动公开22条。

  6、年度报告:主动公开1条。

  7、双公示:主动公开7条。

  8、公告公示:主动公开8条。(其中通知公告6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依申请收费和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保密审查。到目前为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也没有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采取不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科室、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全局一盘棋方式,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与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市物价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单一等。以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市物价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增加政务公开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6年我局未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见附件。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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