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相关工作、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八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http://www.jnzffz.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科联系(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邮编:272000,联系电话:0537-3201127,传真:0537-3201128,电子邮箱:jnzffzb@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布相应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到公开、公正、便民。加强基础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济宁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等办法的通知》,市政府法制办领导班子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了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秘书科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秘书科统筹协调,各业务科室紧密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为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办公经费,为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
《条例》颁布以来,市政府法制按照要求相继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特别是2012年,着重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责可查,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开展。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布网站公告和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并合理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增强了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
3.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载体作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为公众更加深入的了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在"济宁政府法制网"上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通了官方微博,积极主动的公开、更新政府信息,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为公民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12年2月28日,我办举行了济宁市政府行政复委员会改革成果新闻发布会,省市15家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发布了我市行政复议改革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进行审查,承办人具体负责,主管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给申请人满意的答复,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办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在全面梳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一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指导,提升服务水平。在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人民群众深入理解,采用以案说法等形式在法制办网站上进行政策解读。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网站的相关宣传信息。
我办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5条,主要通过政府公文、政府法制信息、政府法制网、官方微博、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本机关未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支出是网站维护、打印复印等费用方面,这些都在本机关办公经费中予以解决,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方面我办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机关在工作中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与公众保持良好的沟通。2012年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2012年度,我办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分类不明确、个别栏目信息更新较少等问题。2013年,我办将着力梳理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结合自身信息化建设积极改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合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加信息公开内容,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和高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专业作用。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发布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办理相关信件,及时回复当事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